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针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制售假冒伪劣、滥用违禁物质、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切实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者对饲料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消除饲料质量安全隐患,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2023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规范饲料生产秩序,坚决预防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出现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龙城镇在广泛调研基础上,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牵头起草了《2023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3年2月27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3月2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2023年3月27日印发《2023年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龙〔2023〕14号)。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行动,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饲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饲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各个环节不达标不准从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使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经审定公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扣销毁市场上经营的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的监管力度,不断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镇饲料质量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六、创新举措
(一)部署阶段。召开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各饲料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确定企业质量责任人;确定对饲料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责任人。
(二)整治阶段。对所有饲料生产企业、养殖大户、饲料经销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取缔无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二聚氰胺行为。
(三)总结阶段。各村(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镇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落实监管。镇抽调一名工作骨干,切实抓好落实,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二)明确进度。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工作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积极参加市、县业务部门举办的各项有关饲料生产加工培训班,加强自身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饲料行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监管能力。
(四)加强督导。镇直有关单位组织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对造成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并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企业按程序依法吊销饲料生产许可证。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单位:龙城镇人民政府
解 读 人:史璐莹
联系电话:0557-220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