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萧县 龙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具体内容与本部门(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实际情况相衔接)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4.00 |
0 |
|
0 |
9.00 |
5.00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萧县龙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14.00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1.5万元, 减少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9.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本年未安排,上年未安排。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9.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0万元,减少14.2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14.29%万元,下增长原因主要是减少一辆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辆的加油维修保养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 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萧县机关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8〕176号)、《萧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萧财行〔2021〕39号)等相关规定。
【注:各部门、单位均要公开“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应当公开空白表并予以说明。各项“三公”经费(包括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上年未安排、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等)均要说明增减变化情况及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