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下发的《全县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萧防〔2022〕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基础,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摸清全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辖区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四、整治重点
治理重点为下列八类情形,凡未按要求整改的,不能继续作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使用。
(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整改要求: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整改要求:拆除金属栅栏、防盗窗、灯箱广告牌等障碍物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
(三)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整改要求: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钢筋混凝土墙、砖墙等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分隔)
(四)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改要求:搬离冷库;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老旧宾馆或老旧房屋拆改为小公寓、群租房场所的“擦边球“行为。(整改要求:分散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应为不燃材料制作)
(六)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搬离人员)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的。(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五、工作措施
(一)认真研判形势。3月4日前,我镇将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有数据、有内涵、有结论的形势分析材料,精准施策,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镇党委政府将不定期的督导和调度,各村要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教育、民政、市场、住建、商务、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在完成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开展对所属行业的风险排查,制订排查方案,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控。
(二)摸清底数实情。3月15日前,广泛发动各行政村、派出所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建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工作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分级分类整治。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住宿人数3-9人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同步设置火灾报警器和迅响器;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住宿人数10人以上的,采用实体墙和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分散设置2部逃生楼梯。自建房改为生产、经营和群租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必须拆改为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方可继续使用;已改建且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令关停、挂牌督改。
(四)防范突出风险。各村要统筹推动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不符合规范、线路连接不符合标准、用电负荷超过初装容量、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突出隐患问题。针对电动自行车突出风险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以及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派出所、行政村等基层组织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五)落实“八条一律”刚性措施。一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
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楼梯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场所、部位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精准宣传教育。发动村干部、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采取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等形式,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好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到镇村开展培训,提高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能力,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重要内容,专项行动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情况,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坚决确保整治成效,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3月19日前,各村、各有关单位上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负责人签字)。
(二)加强综合治理。要建立健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会同有关单位、发动基层组织,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隐患治理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等工作,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加快推进“一镇一委一站”建设,专项整治期间,落实组织机构、人员装备以及经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作用”。及时固化提炼综合治理中实践经验做法,抓住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部门会商、联合整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镇党委政府将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今后凡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此次行动将压实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等手段,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附件1:青龙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附件2: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
中共青龙镇委员会
青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03月04日
附件1:
青龙镇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徐 佩(镇党委书记)
况美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陈 振(镇人大主席)
武 常(镇党委副书记)
孙 峰(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 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朱莹莹(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郑元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 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杨月玲(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雨炀(副镇长)
成 员:鲁广银(镇统计站站长)
牛 琳(镇派出所所长)
陈 静(镇司法所所长)
李明华(镇中心校校长)
袁 勇(镇市管所所长)
王 猛(镇城建站站长)
刘社会(镇环保站负责人)
刘登奎(镇社事办主任、青年书记)
张道伟(镇综治干事)
纵兆乾(镇经发办主任、人武干事)
王家彬(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陈 杰(镇文化站工作人员)
闫传军(镇文化站站长)
周中华(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付光彬(镇农机站站长)
胡玉俄(镇计生办工作人员)
魏 利(镇水利站工作人员)
朱玉龙(青龙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朱 艳(张鲁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刘四军(路口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陶德营(邱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王 磊(胡庄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刘法胜(黄月店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
附件2:
序号 |
地址 |
建筑类别 |
使用性质 |
建筑面 积 |
场所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场所容纳人员数量(人) |
是否设置自动消防设施 |
存在的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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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性质填写生产、储存或者租住。
3、场所内人员填写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内的最高容纳人数或群租房最多租住人数
附件3:
包保领导班子 |
小组成员 |
负责区域 |
备注 |
王 鹤 18155779080 |
王 猛18325756288 张道伟19805619592 |
胡庄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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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振 15255767668 |
闫传军15856290058 周中华13965333219 |
张鲁庄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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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常 13865572336 |
纵兆乾13605615985 王家彬18955798384 |
黄月店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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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莹莹 18815577899 |
牛 琳13956866868 陈 杰15178289117 张 凯15155766623 刘社会13866595505 |
青龙行政村 (含镇区街道) |
镇派出所 镇执法大队 |
孙 峰 13955752832 |
鲁广银13855767635 魏 利13855793182 |
邱庄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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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磊 18056258966 |
付光彬17754031269 胡玉俄15955718184 |
路口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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