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青龙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郑元柳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当前正值防溺水时期,为深入贯彻省、市、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督导电视电话会议及《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十项硬性措施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26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青龙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动机制,落实预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坚决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广大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在此背景和依据下,制发此文。
二、工作目标
针对各时期、各地段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积极预防、依法处置”的原则,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防范工作责任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我镇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三个必须”的指示要求,由各职能部门承担行业主管职责,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
四、组织机构
青龙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况美彩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振 镇人大主席
武 常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孙 峰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王 鹤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郑元柳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 磊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杨月玲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默然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雨炀 副镇长
成 员:李明华 镇中心校校长
牛 琳 镇派出所所长
王先敏 镇水利站站长
鲁广银 镇安全办主任
王国栋 镇卫生院院长
方 腾 镇计生办主任、镇妇联负责人
闫传军 镇文化站站长
刘登奎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镇团委负责人
张道伟 镇综治干事
朱玉龙 青龙村党总支书记
刘四军 路口村党总支书记
刘法胜 黄月店村党总支书记
陶德营 邱庄村党总支书记
王 磊 胡庄村党总支书记
朱 艳 张鲁庄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宣传办,办公室主任由郑元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总结等日常事务和会务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五、职责分工
(一)各行政村
1.落实包保: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主职干部亲自抓,村委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
2.加强巡查:对辖区内沟塘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清单化、闭环化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要标明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救援电话),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有重点水域的村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加强水域日常巡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延长值守时间。
3.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在暑期、汛期、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期、时段利用乡村大喇叭和巡逻车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提醒。
4.重点人群关爱: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定期组织家访,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二)镇中心校
牵头组织召开青龙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联席会议、制定联席会议相关制度;制定年度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方案,指导学校做好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宣传、演练、管理工作,将学校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年度督导计划。通过推门听课、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督导检查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情况。制作致全镇家长的一封信,以班级为单位,上好“防溺水警示教育”“自救和他救知识”2堂课,每天放学前最后一节课都要进行强调。牵头制定督查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镇宣传办
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工作,采取横幅标语、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进户。播放(刊登)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涉事单位妥善处理相关舆情应对工作。坚持正面引导,营造防溺水工作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四)镇综治办
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平安学校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派人员参与专项督导。
(五)镇组织办
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政策等纳入到“为民服务送到家”工作内容;利用党员活动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政策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镇派出所
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接到溺水报警后快速出警,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水域隐患排查,配合开展溺水事故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七)镇民政所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全关爱保护机制。落实包保责任,配合中心校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八)镇城建站
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形成的土坑、水池等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回填危险土坑、水池,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工作。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建筑施工作业区。
(九)镇农经站
负责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检查排查,重点加强项目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移交手续,配合水利站落实管护主体和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
(十)镇水利站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村对水利系统管理权限内的水库、河流等设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水域人员巡逻机制,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游泳、戏水人员。
(十一)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指导各村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水域巡查,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十二)镇文化站
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广播宣传工作。
(十三)镇卫生院
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救治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中心校等在学校、村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十四)镇安全办
1.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村、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任务。
2.配合牵头部门对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3.协同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对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4.接到溺水事件报告后,根据行政村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求,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十五)镇乡村振兴站
结合防溺水工作需求、村集体经济收入、沟塘数量、脱贫劳动力就业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全镇防溺水公益岗位数量。将防溺水公益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情况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重点内容,纳入日常督导调度。加强公益岗监管工作,防止发生优亲厚友、轮流上岗、冒名顶替等现象以及补贴资金“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情况。抓好防溺水公益岗人员管理,要在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期、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以及人群密集、学生来往、易发多发溺水事故的重点沟塘,视情增加巡查频次或延长值守时间。
(十六)镇团委
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合牵头部门对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十七)镇妇联
将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配合民政、教育、应急等部门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根据实际需要派人参加专项督导检查。
六、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重要工作事项、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门会商,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一致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二)信息沟通与情况报送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和信息报送,以便牵头单位把握全局工作进展和难点问题,及时协调有关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以便进行年终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将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确保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镇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对重点水域严格落实“五有”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开展水域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使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降到最低。
(三)加强考核,落实问责
镇安全办要将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督查,确保辖区内防溺水工作顺利开展。对因联防机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八、机制保障
一是宣传教育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全方位宣传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各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手机短信等形式,将防溺水安全常识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孩子的安全监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宣传部门要通过多种宣传形式,突出夏季和假期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学生溺水公益宣传,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普及防溺水常识,加强重点时段的警示提醒。要深入村组和重点水域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劝导、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二是隐患整治机制。水利部门要会同各乡镇办场,完成对所属区域内所有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增放救生圈、长木棍等救生用品。要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要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每天定时对辖区湖、塘、库、河、堰等水域加强巡查,防止学生私自游泳、戏水等。
三是应急处置机制。要建立应急救援队,村级 3-5 人,乡镇5-10 人,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发生溺水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的,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同时做好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各项工作,必要时依法启动司法程序进行处置。
四是责任追究机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门、村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解 读 咨 询 :青龙集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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