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石林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徐德印解读《石林乡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7-04 09:58 信息来源:石林乡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石林乡 阅读人次: 字体:   ]

 、起草背景和依据

1.背景: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乡近年来 “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石林乡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依据:根据《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萧环委办202447号)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秩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治污,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萧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萧环委办202447号)文件精神,牵头起草了《石林乡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62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202472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72日以乡政府名义(石政〔202411号)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4930日之前按照重大隐患必须消除、脏乱差现象必须整治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与多部门联合执法,防止已整治企业反弹,杜绝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推动石林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每月25前上报《石林乡散乱污 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202412月之前对列入整治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结合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确保我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良性互动。

五、主要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对散乱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认定条件、行业范围、分类处置等作了具体界定,推动各村、乡直有关单位在2024年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推动我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促共进。

20247月至2024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202475日前为动员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编制印发乡级方案,全面部署启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202476日至2024930日为集中治理阶段,全乡上下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2024101日至111日之后为督查验收阶段。111日之后为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各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同时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曝光污染严重、环境隐患突出的散乱污企业(作坊),发挥群众力量,鼓励群众参与,凡是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散乱污企业问题事项,全部列入排查整治范围;二是用好反向惩戒手段,对发现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严肃问责。

七、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由乡党委书记和乡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乡整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书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形成全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村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地毯式、网格式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地摸清散乱污企业数量、位置、排污环节、违法违规情形等情况,按照关停取缔、提升改造、整合搬迁进行分类,制定整治清单,制定一企一策精准治理。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乡纪委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展、各部门及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萧县石林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徐德印

咨询电话:0557-22010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