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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领换发

发表时间:2017-12-25 16:31 信息来源:萧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萧县公安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领换发服务指南和流程图

(依申请类)

 

一、项目名称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补领换发

二、审批类型

即办件

三、受理机构

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四、设定依据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24号令)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五、申报条件

机动车行驶证书、号牌丢失或者损毁的。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七、审批流程

(一)受理:申请人需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办理;

(二)批准(审核资料后批准):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受理岗审核;

(三)办结。

八、审批时限

即办

九、受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372

标准:行驶证15/

标准:反光号牌 汽车100/副,挂车50/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40/副,摩托车70/副。

十一、数量限制

十二、决定证件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十三、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

    无

十五、联系电话

0557-5011639

十六、监督电话

0557-5011639

十七、办理地点

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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