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琳委员:
您好,县政协转来第0037号《关于市民呼吁规范使用远光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多年来为萧县公安工作发展提供的关怀和帮助!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专题会议,认真进行研究,并开展实地调查,一致认为该提案建议对策十分中肯,贴近民意、现实,对提案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法律法规对违法使用远灯光的处罚规定及常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最高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措施。
常见违法使用远灯光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会车使用远光灯,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或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二是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使用远光灯;三是不交替使用远近灯光。车辆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四是违法安装氙气灯。这种灯光射程更远,一般能照到150米以外,且光线强烈,容易给对方驾驶人造成视觉盲区,安全隐患巨大。
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近年来,萧县公安局在日常交通安全管理中,主要通过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加强路面管控、严把车辆年度检验关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微博、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如何正确使用车灯和违规改装车灯、不按规定使用车灯的危害及处罚标准等。二是强化路面整治。结合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酒醉驾夜查行动等,将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使用灯光行为作为夜间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查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三是强化车辆检验管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等机构督促安检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对车辆外部照明装置改装、加装情形严格把关,从源头杜绝非法改装行为。四是提升培训质量。督促驾校在初学学员驾驶培训时,强化夜间行车规范中的灯光使用培训,从源头上帮助驾驶人树立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意识;我局利用驾驶证审验期满、换证、满分教育及违法处理等时机,加强对驾驶人规范使用远光灯的宣传教育和滥用远光灯的警示教育。
下一步,我局将在做好宣传教育、路面管控、车辆年审等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同时,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民警在向违法驾驶人出具处罚凭证时,给予面对面警示教育,做到处罚一起,教育一起,杜绝一起,切实让驾驶人认清使用远光灯的危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7-5023864
萧县公安局
2023年5月22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委督查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