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萧县公安局 > 治安管理
阅读人次: 字体:   ]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341322***********)

发表时间:2024-08-14 16:56 信息来源:萧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公安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违法行为人*波,男,19851005日生,居民身份证342222************户籍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黄口镇周楼行政村周楼自然村,现住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黄口镇周楼行政村周楼自然村。

现查明202408120700分,*波驾驶号牌为LP989*小型轿车行驶至安徽省宿州市萧县S405(杜大路)省道15公里500米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宿州市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波本次实施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波的公安交通信息网查询比对资料、民警查获经过、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证实。

综上,*波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十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一十之规定,决定*波作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请持本凭证于15日内到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凭证之日起60日内向萧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