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现将闫集镇关于印发《2021年闫集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网友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萧县闫集镇人民政府,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闫集镇《2021年闫集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yjzdzb2021@163.com,请在邮件上注明“闫集镇《2021年闫集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
附件:闫集镇关于印发《2021年闫集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闫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闫集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闫集镇政府决定,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各行政村、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当前冬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对消防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各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的研判,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
(一)坚决遏制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建设。要从消防责任体系为抓手,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治理,强化条线监管、加强部门联动等工作措施,突出“管理、检查、扑救”关键环节,强化落实火灾风险指南,全面规范和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年终商业场所促销活动大量增多等情况,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持续督促商业综合体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培训教育演练、电气线路检测、清洗厨房油烟管道等工作,明确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责任,按照标准建强专职微型消防站,有效发挥其作为本单位“宣传队、巡查队、灭火队”的效能。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GB/T40248-2021)紧盯宾馆饭店、餐饮店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寄宿制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继续围绕提升单位“本质安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二)全力防止敏感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1.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我镇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疫苗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采取针对性火灾防范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要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2.加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违章搭建、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督促辖区宗教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提醒、培训警示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评估预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每一层级、每个单位的消防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有效预防和减少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加强检查整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闫集镇《关于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针对我镇农村地区消防工作薄弱、基层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火灾风险意识不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安全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重点整治全镇农村地区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应用物联网烟感报警、简易喷淋等技防手段以及增设安全出口、实施“开窗行动”等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落实基层监管。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行政村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压实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现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有人管、有作用”。行政村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负责灭火救援、灾害事故抢险、辖区单位场所和农村居民住宅的防火巡查与消防宣传工作。
3.打牢防控基础。结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等政策导向,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分类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办理消防行政处罚,努力破解乡镇、村庄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难题。
4.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各行政村、各部门组织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对老幼病弱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违法违规销售、拆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加大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推广安装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梯阻”系统,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电动自动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储存、改装的监督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把关,提升产口质量;住建所要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出台配套建设标准,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建设情况做为新建住宅小区竣工验收重点内容,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企业资质管理要求;派出所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单位和个人,强化隐患曝光和信用惩戒;村委会要履行电动自行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劝阻电动自动车及电池违规入户充电行为。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违停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国务院安委办部署开展的为期一年的《燃气专项整治活动》,市场监管、住建、应急、公安、交通、商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有力措施,强化隐患整改落实,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
1.压实重大活动消防安保责任。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强化应急救援准备。省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有关部门要采取特殊火灾防控举措加强关键环节防范,对重点部位明确专人严看死守。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要逐一开展排查,督促场所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
2.严密重要节点安全防范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节日期间,采取联合检查、交叉互查、错时检查等方式,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繁华商圈、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祭祀祈福、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2日前)。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2日至2022年3月24日)。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5日至3月26日)。各部门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2月中旬前,各部门要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地区、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组织开展约谈提醒。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要实现全覆盖。抓住单位主要责任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四)严肃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日常督导检查和年度单位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政府将采取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线上督查等方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和电话),请于12月16日前报送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3月底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闫集镇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世成 闫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丽娜 闫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 辉 闫集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 宏 闫集镇经发展办主任
李令昌 闫集镇民政所所长
任宗月 闫集镇建管所所长
肖春雷 闫集镇财政所所长
刘玉兰 闫集中心卫生院院长
吴 雷 镇中心校校长
朱良峰 镇文化站站长
各行政村主任
镇冬春火灾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郭丽娜,副主任张宏,成员付昭雪、王通,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