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负责救济对象的生活困难救助和社会临时救助工作。
3、发放重点优待对象的生活补助、抚恤金和军人家属优待金。
4、负责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发放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生活费。
5、贯彻执行城镇、农村低保政策,受理城镇、农村低保的申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6、做好本辖区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做好孤儿的摸底排查和生活费发放工作。
8、做好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
9、负责本辖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10、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负责人姓名:李建春
联系方式:5271001
办公地址:杨楼镇政府院内服务中心大厅
电话:527100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