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永堌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工贸企业:
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永堌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任职组织实施。
永堌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永堌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生态宜居乡镇”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全部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以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争创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任精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等人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面源污染治理
1.根据上级要求划分禁养区和限养区,限养区内不再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2.对现存养殖场没有完善污水处理池、储粪场等治污设施的继续督促完善。
3.对适养区新建养殖场,在办理相关证照时,要严格审批手续,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责任人:王昌荣;责任单位:畜牧站、各行政村)
(二)水体污染防治
1.推行河长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河、沟、塘由所在地行政村负责,比较大的河、沟的河长、沟长由镇政府班子成员担任,自然村段由相关自然村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段河长、沟长及塘长,确保水利工程全覆盖。
2.加强河、沟、塘污染监管,坚决杜绝入河、沟、塘排污现象,对河、沟、塘中水面漂浮物、秸秆等污染物进行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打捞,确保河、沟、塘无污染现象,水体清澈。
3.严格治理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改善水环境质量。(责任人:王昌荣;责任单位:水利站、各行政村)
(三)、大气污染防治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与环保部门联合,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4.逐步取消农村燃煤小锅炉
农村浴池、早点部、餐饮等采用清洁能源为燃料,逐步消除燃煤产生的污染问题。(责任人:王志勇;责任单位:环保站、各行政村)
(四)、小散乱污企业治理
1. 对虽有工商注册登记,但没有办理环保批准手续的企业;虽有工商注册和环保手续,但违规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对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非法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企业;违法违规排放污染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违规批准设立的企业;坚决停产并取缔到位。
2.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对新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责任人:王志勇;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各行政村)
(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管理
1.与“三线三边”和农村三大革命相结合,对于建筑垃圾要求及时清理,不准占道堆放或者胡乱堆放。
2.生活垃圾丢放到垃圾桶或垃圾箱内,做到日产日清,坚决杜绝垃圾桶和垃圾箱垃圾外溢现象。(责任人:梁伟;责任人单位:建管所、君联保洁公司、各行政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行政村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面源污染、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二)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与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村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每两个月对以上五项工作进行考核,年终汇总,纳入镇对村考核成绩,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村,或被中央、省、市、县环保部门暗访组暗访发现,严重影响我镇环保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