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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领导解读】永堌镇镇长任精芳解读《永堌镇2022年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2-05-27 10:06 信息来源:永堌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永堌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2022年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防控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露天焚烧行为(以下简称“秸秆禁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按照省、市、县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县统筹、乡镇负责、村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禁烧部署,强化全年常态化管控,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探索推进秸秆全量资源化利用模式,全面提升农作物秸秆产业利用率,切实做到“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全域禁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2年禁烧各项任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永堌镇人民政府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牵头起草了《永堌2022年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书面征求各村、镇直各单位意见,反复酝酿、修改,最终形成了《永堌2022年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5月20日以镇政府名义(永政〔2022〕43号 )文件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村为主体,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即不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垃圾、农业废弃物、杂草、工业废弃物等。巩固近年来秸秆综禁工作成果,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零火点。
    五、主要任务
    2022年午季禁烧从5月20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秋季禁烧从9月20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月20日至5月24日(秋季:9月20日至9月24日),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5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31日),集中力量做好秸秆综禁工作,各单位、各行政村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力度,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1日至7月20日(秋季: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

任务和要求: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是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各村要制定可行方案,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林地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各级包保人员要结合包保巡查工作积极督促引导农户清理转运秸秆。各督查组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清理转运工作的督查,发现乱堆乱放秸秆行为要给予通报,并通知所在村及时清理,确保不出现抛洒和乱丢、乱堆秸秆现象。二是大力开辟农作物秸秆利用新途径。凡适合农机作业地块,应将秸秆就地粉碎还田或直接离田。每个行政村至少准备2台旋耕机沿道路两侧15米并按每块地20亩的面积旋耕灭茬隔离,隔离带不少于10米;每村还要准备不少于2台旋耕机作为应急使用。三是严格限茬措施。小麦割茬高度必须在12cm以下。对割茬高度超过12cm的收割机禁止在我镇作业,农户可以拒付收割费用。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两个以上的4公斤灭火器、2桶以上的桶装水等灭火工具,未经检修、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已报废的农机不得下地作业。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四是大力推广农机农艺融合成熟技术。通过新农艺和新型农机具的推广使用,加快农作物收割进度,确保颗粒归仓;要抢墒抢时加快耕种进度和播种质量,按时全面完成夏种秋种任务。

(二)强化应急处置。要认真吸取2021年夏收期间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做好今年夏收、秋收期间的天气研判,分析持续性晴热、大风等极端天气发展态势,提前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各村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各村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禁烧执勤点,严防各类火源进入收割现场,配足配齐灭火器具,组建多个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设备,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通过监控点、蓝天卫士、流动哨、包保到户、到地块等方式,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5-1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处置措施。各村秸秆收储企业和临时堆放点要做好消防设施建设,认真开展日常性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设立专责消防岗位、责任到人。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镇人大主席任副政委,镇纪委书记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分别任副指挥长,镇政府有关人员、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村应成立相应的组织,组织协调本村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广播、编发手机微信、宣传车等宣传手段,掀起全覆盖、多角度、立体式、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攻势,中心校要继续深化细化“小手拉大手”活动,每村要张贴不少于200幅禁烧标语,每个自然村要悬挂不少于5幅的禁烧横幅,每村不少于2辆宣传车。镇将组织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巡回宣传秸秆禁烧。印发致全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并张贴到全镇家家户户,各村要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确保宣传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实施包保责任制。结合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包保工作制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形成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包地块、党员联户的立体责任网络。全面禁烧期间所有包保人员要深入一线,全天候24小时吃住在村,昼夜值守,共同开展综禁工作。重点做到“六个紧盯”,一是盯紧重点人群,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秸秆清运,五是紧盯农机作业,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按照要求,各包保人员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镇包保人员,按照平均每天180元的标准给与生活、交通补助(其中生活补助100元、交通补助80元,使用公车不得发放交通补助)。补助天数午季可按照不超过36天,秋季可按照不超过37天标准执行

(四)行保证金制度。村总支书记、村主任,青年场、亭子场主要负责人午季向镇政府缴纳4000元的禁烧保证金,村其他两委班子成员午季向镇政府缴纳 2000 元的禁烧保证金,专业岗驻村人员按村两委标准缴纳保证金2000元,同奖同罚。保证金必须于5月25前缴到镇财政所,逾期未缴纳的,镇政府将进行通报。

(五)压实责任。禁烧期间,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村总支书记、主任是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综禁工作负总责,要做到亲自部署,亲历一线,其他村干部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村组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村禁烧值勤点要明确各网格包保区域和包保人员及联系方式,全体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实行“一岗双责”,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也要想法帮助农户联系收割及秸秆还田、离田机械,想法帮助他们尽快播种,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六)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禁烧期间,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我镇将加大对秸秆禁烧的巡查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的全天候监督作用,做好人员值守,及时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处理。全镇成立3个督查组,分别由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带队,逐村督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七、创新举措

1.创新宣传方式。镇文广站要做好宣传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广播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宣传作用。镇宣传办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媒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2.实行打捆离田政策。2022年全镇继续实行秸秆打捆离田政策。各村要加强对下地作业联合收割机的管理,每台联合收割机下地作业前务必缴纳2000元保证金,由各村负责日常的监管。各村要明确人员看管作业的机械,对于检修不合格的老旧机械下地作业的、联合收割机不能按照要求限茬的、作业机械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的,要及时予以劝阻,坚决不得再进行作业;对于拒不整改的,坚决扣除机手缴纳的保证金,并责令重新足额补缴;对于无理取闹、拒不服从、冲撞包保人员的,包村的派出所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农机管理;积极引导农机手自觉做到农机作业2小时定时停机维护检修和避开中午高温时段等极易造成突发事故时段作业,严禁农机超负荷作业和农机手疲劳、酒后驾驶农机作业;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二)强化值班值守;全面禁烧期间,各级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吃住在村,昼夜值守,做好所包保村的值守巡查工作,强化各项禁烧措施的落实和禁烧值守点值守工作,确保将各项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草场管理;相关村要配合加强草场的消防安全防范,明确专人包保,对于因作业管理不规范、防火设施设备不充分准备、各环节防火措施和制度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村包保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行最严格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经济处罚。
    (四)强化应急处置;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应急处置组,配备巡查车辆、消防洒水车辆和应急处置设备(小型洒水设备、扫帚、铁锨、喷雾器、灭火器等),在全镇范围内全天候巡查待命,一旦个别村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前往救援,协助村级应急处置力量及时予以处置。
    (五)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和违法将农作物秸秆倾倒入水体等行为的责任人依法给予查处;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严肃督查问责;成立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全镇所有有禁烧任务的村居开展全面细致的督查,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组织由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组成的午季秸秆禁烧巡查组,开展全面巡查工作,确保将镇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镇秸秆禁烧巡查组要做到“真巡查、报实情”。


解读咨询:永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孙通

咨询电话:0557-55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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