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秘〔2021〕1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赵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赵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5日
近年来,我镇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情况较好。但一些村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有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到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根据省、市、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镇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各行政村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分级分类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摸排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纠纷,要落实包案化解责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镇、村及相关部门力量,健全工作网络,积极调处化解,集中力量摸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调动社会各层力量化解解决。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镇委政府成立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工作领导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农业、国土的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包村干部及各村书记任成员。全镇各村立即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由镇工作专班汇总全镇上报县相关部门。
(二)各行政村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深入、化解有效。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汇总上报,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判定协调解决。
(三)部门协同。镇农口站所、自然资源规划所、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法庭等部门,要在镇党委统、政府一领导下,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20日前)。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月20日-3月31日)。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要求,各村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行政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建立台账。在此基础上,各村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镇汇总后形成《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分镇汇总表》,报县级汇总。镇将适时组织对排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
(三)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村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到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
(四)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市、县将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20日后省、市督察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密切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动态管理,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要上报党政府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性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既立足当前,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又着眼长远,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村、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镇、重大纠纷不出县。
(五)信息报告及责任追究。各行政村、各部门要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在本次专项排查化解行动中,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行政村和镇直相关单位,镇委将追责问责,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赵庄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名单
2. 相关表格
附件1:
赵庄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董爱民 镇党委书记
姜大郭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刚 镇党委副书记
何敏敏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会、副镇长
张 建 镇党委委员
尉传厂 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宋 畅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兴民 财政所所长
王世清 派出所所长
朱元勋 法庭庭长
马宁燕 司法所所长
胡永灿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王 伟 建管所所长
程克礼 农经站站长
刘心岗 农技站站长
赵 刚 林业站站长
李 艳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丁一新 镇妇联主席
各行政村包村干部、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克礼、胡永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份 |
£干部 £ 中共党员 £群众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是否本村村民 |
£本村村民 £外村村民 £城镇居民 £其他 |
|||||
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宅基地 £承包地 |
||||
纠纷对象 |
£个人(涉及 户 人) £村民小组 £集村体 £镇府 £ 政府部门 |
|||||
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确权 £权属 £审批 £占用 £处置 £住宅继承 £拆迁安置 £其他 |
||||
承包地 |
£确权 £权属 £处置 £农村机动地发包 £四荒地发包 £其他 |
|||||
主要内容 |
|
|||||
发生时间 |
|
|||||
受理时间 |
|
|||||
纠纷化解情况 |
£尚未处理 £正在化解 £已化解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
纠纷原因 |
当事人姓名 |
纠纷对象 |
涉及户数和人数 |
发生时间 |
受理时间 |
化解情况 |
责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牵头指导部门 |
宅基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承包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纠纷原因 |
土地类型 |
排查数量 |
涉及户数和人数 |
化解情况 |
牵头指导部门 |
确权 |
宅基地 |
|
|
|
|
权属 |
|
|
|
|
|
处置 |
|
|
|
|
|
审批 |
|
|
|
|
|
占用 |
|
|
|
|
|
住宅继承 |
|
|
|
|
|
拆迁安置 |
|
|
|
|
|
其他 |
|
|
|
|
|
确权 |
承包地 |
|
|
|
|
权属 |
|
|
|
|
|
处置 |
|
|
|
|
|
机动地发包 |
|
|
|
|
|
四荒地发包 |
|
|
|
|
|
其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