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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赵庄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05-27 17:43 信息来源:赵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赵庄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效改善大气生态环境,进一步巩固赵庄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1、怎样执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答: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要缴纳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缴纳禁烧工作保证金的金额是:村级正职4000元、其他两委成员缴纳2000元,午季于526日前缴纳到镇财政所。镇秸秆禁烧督查组对村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收缴情况进行督查,对缴纳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

2、秸秆禁烧时间是怎么样安排的?

答: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20日至524日(秋季920924日)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25日至630日(秋季925日至1031日)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1日至720日(秋季111日至1231日)

3、具体工作是什么?

(一)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在主要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标牌,在公路、公共场所、等显而易见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

(二)精准作业方式。镇业务部门要督促村根据下茬作物品种和种植特点,确定秸秆打捆离田或粉碎还田作业方式,细化到田块,落实到主体,保障相应机械投入。

(三)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

(四)强化禁烧管控。落实“以镇为主、村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各村要合理设置禁烧防控点,每个禁烧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

4、对焚烧秸秆者的处罚是依据什么?

答:对焚烧秸秆者,要及时固定证据,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处罚、打击到位。

5、包保人不在岗如何处理?

答:经各级督查、巡查组发现镇村包保人员一次不在岗,罚款500元,并通报批评,两次不在岗,罚没保证金,并给予党政纪处理,另需重缴保证金。同时,乡、村两级人员在岗值守及工作开展情况一并纳入所在村居的禁烧绩效考核。

6、对于出现火点的村居如何处理?

答:对因发生秸秆焚烧火点被卫星监测到和省、市、县督查认定火点的村(居)、管委会,该禁烧工作组组长、村(居)书记、管委会主任,在全乡大会上公开检讨,对该村(居)、管委会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7、秸秆最终如何处理?

答:各村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除机械化还田外,要全部离田收储,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堆放秸秆,确需保留的,由村委会组织设置堆放点堆放。各村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进入秸秆堆放场地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它环境污染,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铁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等处堆放秸秆。

8、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赵庄镇党委副书记 陈刚

咨询电话:0557-537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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