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现将《全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萧县赵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赵庄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镇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到2025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压实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压减厂房仓库火灾事故。
二、工作方式
按照以属地管理为主原则,镇安委会办公室发挥联合作用,协同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整治重点
(一)紧盯源头管控。重点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等问题。
(二)紧盯分租转租。重点整治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职责不清以及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防火分隔被破坏、安全出口被堵、疏散通道被占用等问题。
(三)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整治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以及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带病运行等问题。
(四)紧盯违规住人。重点整治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等问题。
(五)紧盯违法违规搭建。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法违规加层扩建厂房仓库及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等问题。
(六)紧盯违章作业。重点整治违规实施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行为,包括动火作业未持证上岗、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镇安委会办公室要整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有厂房仓库的数据信息,建立并完善本单位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底数清单,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开展排查整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对所辖企业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部门要落实“综合查一次”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联动开展综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责令限期整改销号。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三)广泛宣传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各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微信、短信等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分对所辖企业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宣传培训、集中播放警示宣传片,警示火灾风险,掌握检查工作方法,确保企业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知。
五、环节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镇安委会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5年3月21日至6月30日)。
1.企业自查(4月15日前)。各厂房仓库等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及整改措施报到镇安委办。
2.属地排查(5月31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排查,建立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重点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逐家企业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三)隐患整改(2025年7月1日至10月31日)。镇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单位,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25年11月中上旬)。县将运用“一竿子插到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方式,准确摸清真实情况,并将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对镇及各单位考核内容。
(五)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底前)。镇安委办将联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完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强化会商研判、多暗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严格监督执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动,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相关责任主体坚决予以查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机制,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的,要查清各环节、各单位履职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各有关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召娣,联系电话:0557-5379100;
邮箱:872090365@qq.com
附件
镇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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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 单位 |
地址 |
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及联系方式 |
建筑类型 |
单位名称 |
层 数 |
面 积 |
管理人和 联系方式 |
存在的 隐患问题 |
整改 措施 |
整改 进度 |
行业主 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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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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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1号) |
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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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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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1号) |
XX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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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直播带货、摄影棚等其他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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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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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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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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