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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征求《祖楼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3-06-08 17:32 信息来源:祖楼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祖楼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为增强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和水平,现将《祖楼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广大网友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6月8日至20237月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祖楼镇人民政府,邮编:235271。来信请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5172204099@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5881276

祖楼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宿州市关于贯彻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萧县关于贯彻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动防溺水安全教育入脑入心,切实增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形成联防联控防溺水工作格局,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全面落实各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祖楼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毛中智  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胡远锦  镇人大主席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安营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王照凯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镇派出所所长

   副镇长

     员:    镇中心校校长

            王国栋  镇卫生院院长

   镇水利站负责人

   镇住建所所长

张建国  镇自规所所长

王建华  镇民政所负责人

   镇文化站站长

蒋秀芳  镇农技站站长

   镇经管站站长

   镇妇联主席

刘曜魁  镇团委书记  

                蒋庄村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工作)

            范建设  刘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红梅  张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葛成明  祖楼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中伟  王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孟苏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季书彬  孙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石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夏本利  穆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总结等日常事务和会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职责分工及责任清单

(一)镇党委政府

1.组织领导成立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研究部署防溺水工作。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对所负责行政村内的水域、学校实行包保,每月带队开展督查检查。

2.落实包保加强防溺水安全网格化管理,强化水域网格化包保。辖区内沟渠塘坝水库等水域要明确责任主体包保人和包保责任,不明确的要指定管辖。

3.加强巡查对辖区内沟塘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清单化闭环化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要标明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救援电话)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组建由民警辅警村包保人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巡逻队伍,加强日常巡查。暑期汛期等重要时期,周末节假日放学后等重点时段,以及易发溺水事故的区域,落实全天候不间断巡查。

4.宣传教育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在周末暑假等容易发生溺水的重点时段,组织各村利用乡村大喇叭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提醒和防溺水童谣。加强对辖区内留守儿童的摸底,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提醒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

5.组织救援制定应急预案;参与溺水事故的人员搜救及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各行政村

1.落实包保: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在本辖区内实行村组包保责任制。

2.加强巡查:对辖区内沟塘等水域进行登记、巡查,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清单化闭环化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永久性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要标明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救援电话),配备一套救生设备(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等)。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有重点水域的村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加强水域日常巡查,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延长值守时间。

3.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在暑期汛期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期时段利用乡村大喇叭和巡逻车循环播放防溺水安全提醒。

4.重点人群关爱: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定期组织家访,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三)学校

镇中心校牵头成立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校防溺水工作方案,不定期召开学校防溺水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和部署防溺水工作。要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在校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在校期间封闭化管理和学生考勤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逃课私自下水游泳。要落实学生包保,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实行校长(书记)包学校,校班子成员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学科老师包学生,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防溺水宣传教育课。坚持“1530”安全教育提醒模式,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形成防溺水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上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观看一次防溺水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防溺水知识竞赛、召开一次防溺水家长会、开展一次防溺水家访、推送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提醒及“万师访万家”家访专题活动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持续深入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醒家长(监护人)落实校外安全的监护主体责任,熟知“六不一会”和“四知”内容。要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落实帮扶关爱措施。要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做好签字回执和留档保存工作。

(四)相关部门及团体

1.镇宣传部门: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工作,采取横幅标语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户。播放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涉事单位妥善处理相关舆情应对工作。坚持正面引导,营造防溺水工作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镇综治中心:将防溺水工作作为“平安学校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派人员参与专项督导。

3.镇党建办: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政策等纳入到“为民服务送到家”工作内容;利用党员活动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政策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镇派出所: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中小学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接到溺水报警后快速出警,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水域隐患排查,配合开展溺水事故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镇民政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全关爱保护机制。落实包保责任,配合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6.镇住建所: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等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回填危险土坑水池,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工作。严禁青少年儿童擅自进入建筑施工作业区。

7.镇农经站、镇农技站:负责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在建项目检查排查,重点加强项目内小水池小水窖小塘坝灌溉机井输水管道引水堰闸等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移交手续,配合水利落实管护主体和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

8.镇水利站:结合“河长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对水利系统管理权限内的坑塘、河流等设置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水域人员巡逻机制,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内游泳戏水人员。

9.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指导各加强对取土形成的水域监管措施,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水域巡查,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

10.镇文化站: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广播宣传工作

11.镇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救治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中心校等在学校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12.镇安全生产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制度,落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措施,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任务。配合牵头部门对各村直有关单位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协同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各村直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落实防溺水安全措施情况。接到溺水事件报告后,根据行政村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求,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13.镇乡村振兴站:结合防溺水工作需求村集体经济收入沟塘数量脱贫劳动力就业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全防溺水公益岗位数量。将防溺水公益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情况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重点内容,纳入日常督导调度。加强公益岗监管工作,防止发生优亲厚友轮流上岗冒名顶替等现象以及补贴资金“一发了之”变相发钱等情况。抓好防溺水公益岗人员管理,要在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期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以及人群密集学生来往易发多发溺水事故的重点沟塘,视情增加巡查频次或延长值守时间。

    14.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特别在溺水多发期的暑假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合牵头部门对各直有关部门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责情况定期开展督查。

15.镇妇联: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配合民政教育应急等部门组织开展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根据实际需要派人参加专项督导检查。

(五)家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和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根据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重要工作事项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专门会商,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一致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二)信息沟通与情况报送制度

村、各镇直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和信息报送,以便牵头单位把握全局工作进展和难点问题,及时协调有关工作。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工作,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压实水域看护人员责任,做好巡查值守,有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式防范工作体系,确保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镇党委书记、镇长,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镇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属地管理具体责任;中心校、水利、民政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监管责任人,负行业监管责任。镇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村要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对重点水域严格落实“五有”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开展水域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及时完成警示标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的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确保宣传教育警示标牌防护设施和监管监控全覆盖,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使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降到最低。各村要及时更新各类台账信息,进一步明确包保人员、防护长、巡逻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职责。

(三)加强考核,落实问责

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通过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各村及各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祖楼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期,《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措施的通知》(皖学安〔20232号)印发,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根据各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祖楼镇在广泛调研基础上,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牵头起草了《祖楼镇2023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实行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切实增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形成联防联控防溺水工作格局,切实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居)要充分发挥预防溺水工作机制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全面摸排,明确水域基本情况(位置、面积、水深、所属学区、防溺水警示标牌、救援设备等)、水域权属(责任)主体、镇村两级包保人、日常巡逻巡查人员等,完善水域台账。对危险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科学分析研判,在季节性积水、易发和曾发生溺水事件的水域,以及坑洼、塌陷区、取土坑等隐患点,全覆盖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 村、镇直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妇联、工会要依托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各中小学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集中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各学校要做到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利用1-2分钟时间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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