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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祖楼镇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5-24 17:13 信息来源:祖楼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祖楼镇 阅读人次: 字体:   ]

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党委政府同意,现将《祖楼镇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萧县祖楼镇委员会

                                 20245月24


祖楼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域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萧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和县禁烧工作部署,持续改善我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促进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4年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4年午季禁烧从5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秋季禁烧从9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月20日至5月24日(秋季:9月20至9月24日),各村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制定科学有效的实施方案并报禁烧办备案。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要整合力量,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形式、多途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5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31日),各村、镇直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1日至7月20日(秋季: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组织验收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镇中心校要继续深化细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在5月24日前(秋季9月24日前),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渗透秸秆禁烧意识;各村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引导村民自发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镇举报电话:0557-5881276;镇宣传组要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确保宣传不留盲点。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结合镇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形成镇班子成员包村,镇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党员联包的立体包保网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全面禁烧期间,镇、村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在位、昼夜值守,深入田间地头巡查。重点做到“六个盯紧”:一是盯紧重点人群,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作业农机,五是盯紧秸秆清运,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按照要求,镇包保人员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级网格包保人员要做好对所包保村、地块的巡查、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

(三)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形成“督查考核、村(社区)全面负责”的禁烧工作机制。各村村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历一线指挥现场,分管负责人和镇包村干部及村两委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村(居)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村书记缴纳禁烧保证金6000元,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缴纳3000元,5月25日、9月25日前,缴纳至乡镇财政账户

(五)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各村要制定可行方案,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林地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各级包保人员要结合包保巡查工作积极督促引导农户清理转运秸秆。

)强化应急处置各行政村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和旋耕机2台,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5-10分钟内到现场采取处置措施。

)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禁烧期间,我镇成立督查组,加大对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对于一次不在岗的罚200元、第二次不在岗罚300元、第三次不在岗罚500元,三次不在岗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通报给所属主管部门,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午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干部任何人不得饮酒,发现饮酒者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而且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严格考核奖惩午秋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将组织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奖惩。

1.兑现保证金制度。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通报零火点的将全额退还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

2.严格责任追究。

1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全县第一把火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村(社区),依据相关程序对所在地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予以免职,在年底综合考评中对该村(社区)实行“一票否决”。所在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和出现火点的村组两委负责人及其他包保责任人员予以降职、免职、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全镇第一把火的,村书记写出书面检查,村主要负责人在全镇公开检讨,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党政纪处分。

2凡是被市级督导组、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对出现火点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所缴纳的禁烧保证金予以全额扣除并重新缴纳。对督查、检查发现并认定的火点,扣除该村包保人员午(秋)季禁烧生活补助费用的20%。对实现“零火点”的村社区书记两委班子成员由镇政府双倍返还保证金。

3.严惩恶意行为。派出所要与各村(居)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兑现考核奖惩。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出现被卫星监测或省市县通报继发性火点的村,一票否决,该村直接定为三星级以下。

)严格农机作业和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各行政村要根据农机装备保障水平,严格农机作业管理,与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签订作业协议,农机手缴纳3000元保证金,凭作业证作业,确保农机及时到位和按照规定作业;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采取限茬12厘米以下措施,确保不留焚烧隐患;秸秆不清运离田的地块必须随时进行灭茬处理;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及桶装水,农机手不得携带打火机及香烟,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已报废农机具不得下地作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农机市场和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各村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除机械化还田外要全部离田收储,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堆放秸秆,确需保留的,由村委会组织设置堆放点堆放。各村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秸秆集中收储和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和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进入草场内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它环境污染,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铁路沿线、河流沟渠两岸及城市周边等处堆放秸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秸秆禁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禁烧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领导力度。秸秆禁烧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工作巡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组织部: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主要负责人和村两委的考核内容。

纪委: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秸秆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责任追究。按照镇党委政府要求对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和党纪或政务处分。

宣传部: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型媒体资源作用,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相关社会治安工作,并做好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负责统筹协调秸秆收储设施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镇中心校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在全社会形成全民禁烧的浓厚氛围。

镇水利站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杆倾倒入水体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查处。

镇供电所负责农田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它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

(三)坚决打赢全年禁烧战役。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锤炼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熔炉。充分发扬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坚决打赢全年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域禁烧”,圆满完成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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