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将《祖楼镇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祖楼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祖楼镇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镇秸秆禁烧工作,改善镇域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宿州市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萧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和县禁烧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圆满完成2025年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其他农业废弃物、落叶、草地、生活垃圾及可燃性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反弹,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25年午季禁烧从5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秋季禁烧从9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宣传发动、全面禁烧、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午季:5月20日至5月24日(秋季:9月20至9月24日),各村(社区)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划,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通过村广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
(二)全面禁烧阶段。午季:5月25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5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集中力量将秸秆禁烧作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秸秆禁烧包保、巡查、督查频次和力度,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秸秆禁烧第一线,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1日至7月20日(秋季: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组织验收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条幅、宣传标语、宣传车、微信、宣传彩页等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高频率的秸秆禁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镇中心校要继续深化细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在5月24日前(秋季9月24日前),开展“杜绝秸秆焚烧、争做环保卫士”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向家庭渗透秸秆禁烧意识;各村(社区)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露天焚烧秸秆承诺书》、引导村民自发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管理,同时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镇举报电话:0557-5881276;镇宣传组要深入秸秆禁烧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确保宣传不留盲点。
(二)实施包保责任制。秸秆禁烧期间,结合镇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工作包保制度,严格网格化管理,形成镇班子成员包村,镇村干部包户包地块、党员联包的立体包保网络,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全面禁烧期间,镇、村包保人员要全天候在岗在位、昼夜值守,深入田间地头巡查。重点做到“六个盯紧”:一是盯紧重点人群,二是盯紧重点地块,三是盯紧重点村组,四是盯紧作业农机,五是盯紧秸秆清运,六是盯紧第一把火。
按照要求,各级包保人员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各级网格包保人员要做好对所包保村、地块的巡查、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
(三)严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和经费“四落实”,形成“镇督查考核、村(社区)全面负责”的禁烧工作机制。各村(社区)书记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村两委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禁烧工作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禁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实行保证金制度。午、秋两季各村(社区)按照确权土地面积分别缴纳禁烧工作保证金,其中确权土地面积在4千亩以下的缴纳保证金1万元,4千亩以上的缴纳保证金1.5万元,以上保证金于5月28日、9月25日前,缴纳至镇三资账户。对实现零火点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五)严控抛洒和乱丢秸秆。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加强宣传引导,严禁向田间地头、坟头、沟渠河道、林地路边等场所堆放、丢弃和抛洒农作物秸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抛洒和乱堆乱放农作物秸秆行为。各级包保人员要结合包保巡查工作积极督促引导农户清理转运秸秆。
(六)强化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成立应急队伍,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械装备和旋耕机2台,随时调度处置区域内突发秸秆焚烧问题,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5-10分钟内到现场采取处置措施。
(七)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禁烧期间,我镇成立三个督查组,加大对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处置。午秋两季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干部及各级包保人员不得饮酒,发现饮酒者一律严肃问责,且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八)严格考核奖惩。午秋秸秆禁烧工作结束后,镇秸秆禁烧指挥部将组织考核验收,并按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奖惩。
1.兑现保证金制度。根据卫星监测和省、市、县、镇督查通报零火点的村(社区)将全额退还村(社区)缴纳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
2.严格责任追究。
(1)因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被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市县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的火点,对全市、全县第一把火的村(社区),将全额扣除秸秆禁烧保证金并重新缴纳,其他每个火点扣除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的50%。辖区内发生一个火点的,对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全市、全县第一把火、发生2个及以上火点的,移交镇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凡是被市、县级督导组、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村(社区)缴纳的禁烧保证金1千元。对督查、检查发现并认定的火点,扣除该村包保人员午(秋)季禁烧生活补助费用的20%。
(3)对各级督查发现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或者政务处分,对各级巡察组、督察组和各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包保人员有擅自离岗、脱岗,不按规定参与禁烧工作的,一经查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3.严惩恶意行为。镇派出所要与各村(社区)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对恶意焚烧秸秆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加大打击力度。并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快速严查重处;对暴力抗法、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格农机作业和秸秆离田集中堆放管理。镇政府与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签订作业协议,凭作业证作业,各村(社区)要根据作业证严格管理农机作业;对于清运离田的地块,要严格限茬12厘米以下,确保不留焚烧隐患;秸秆不清运离田的地块必须随时进行灭茬处理;下地作业的农业机械要配备灭火器材,农机手不得携带打火机及香烟,未经检修或经检修不符合作业条件及已报废农机具不得下地作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和镇农机站要加强农机市场和作业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哄抬农机作业价格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各村(社区)要落实秸秆集中堆放制度,强化秸秆堆储点的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除机械化还田外要全部离田收储,原则上秸秆不入村,禁止房前屋后堆放秸秆,确需保留的,由村委会组织设置堆放点堆放。各村(社区)要根据需要,合理布设秸秆集中收储和临时堆放点,整洁有序堆放离田秸秆。农作物秸秆临时堆放场地和收储点要选择地势较高、交通便利、远离村庄、远离高压线、有充足的消防水源的村外场地;要设置警示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安排专人严加看管,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对进入草场内作业的机械要严格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做好堆储秸秆场地的防火、防雨和防渗措施,杜绝因秸秆受潮沤发造成其它环境污染,严禁在田间、地头、坟头、河流沟渠两岸等处堆放秸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秸秆禁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禁烧期间,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大统筹调度和组织领导力度。镇秸秆禁烧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调度,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加强工作巡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镇组织部: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列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两委考核的内容。
镇纪委:对因履职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焚烧秸秆事件或较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责任追究。按照镇党委、镇政府要求对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和党纪或政务处分。
镇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宣传,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型媒体资源作用,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全镇营造良好的秸秆禁烧舆论氛围。
镇派出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相关社会治安工作,并做好打击恶意焚烧秸秆行为。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林业站):负责统筹协调秸秆收储设施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从快从重处理。
镇中心校:负责开展“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村(社区),在全社会形成全民禁烧的浓厚氛围。
镇水利站:加强河道等水利设施巡查,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制止将农作物秸杆倾倒入水体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依法进行查处。
镇供电所:负责农田和秸秆堆放场所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其它有关部门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调度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
(三)坚决打赢全年禁烧战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锤炼党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大熔炉。充分发扬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坚决打赢全年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染一条河流”,实现“全面禁烧、全年禁烧、全镇禁烧”,圆满完成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