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依法按程序规范储备土地,业务区域为县行政辖区范围内,不包括水利、交通设施等行业附属区域,不从事政府融资、土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二级开发等业务;
2.协助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储备计划等;
3.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卢超
联系电话: 0557-5028828
办公地点: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