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征地的现场调查、勘测等具体工作;征地报批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工作;征地依法批准后的征地补偿登记和复核工作;与征地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落实。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
5.推行征地费用包干制度,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之间发生的问题
6.协助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检查建设单位落实补充耕地方案;有条件的,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负责补充耕地工作。
负责人:沙春艳
联系电话:0557-5021723
办公地点: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