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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萧自然资规告[2025]4号)

发表时间:2025-05-08 10:18 信息来源: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责任编辑:国土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萧自然资规告[2025]4号)
萧自然资规告[2025]4号      2025年04月30日
       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5-7 宗地总面积:  34221平方米 宗地坐落:  萧县龙河街道虎山北路南、淮海西路北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2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422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104.591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125BA0059
起始价:  10522.9575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按起始价205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为本出让方案的组成部分。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5-7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1.2≤容积率(FAR)≤1.8,建筑密度(BD)≤25%,绿地率(GSP)≥35%,-10米≤建筑高度(H)≤54米。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条件按照《萧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2025-7号)要求。住宅用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5-5 宗地总面积:  44875平方米 宗地坐落:  萧县白土镇孤山村,生态大道与天门路交叉口西南侧
年限:  50年 容积率:  0.4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44875
投资强度:   保证金:  875.062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3625BB0195
起始价:  875.0625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5-5号宗地出让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说明》,该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容积率(FAR)≥0.4,建筑密度(BD)≥40%,行业名称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固定投资强度不低于240万元/亩;项目投产达产后,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16万元/亩。竞得人需与萧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内容进行建设。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县林业发展中心已复函(萧林函〔2025〕4号),该宗地块已于2023年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皖林地审(宿州)〔2023〕33 号),原则同意供应该宗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2025-8 宗地总面积:  3878平方米 宗地坐落:  萧县孙圩子镇孙圩子村接集,湘西河以西、孙祖路以北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10.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二类工业用地  387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5.62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125BA0057
起始价:  75.62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备注: 按起始价13万元/亩进行拍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2025-8号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容积率(FAR)≥1.0,建筑密度(BD)≥40%,建筑高度(H)≤10米。该地块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30日  2025年05月20日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30日  2025年05月20日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0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5月20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5月21日 10时00分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前,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及宗地现状,竞买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2.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3.凡报名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并绑定有效的数字证书(CA)。 4.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数字证书(CA)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进入系统平台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出让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名资料,并携带报名地块纸质材料现场复核。如发现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及竞得人竞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同时列入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依法追究竞得人的相关责任。 5.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方式为受让人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1年内缴清,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6.CA办理方式:CA锁办理可在网上申请注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CA办理及网上报名办法提供技术咨询。(资料完整,一般3日之内可取CA,咨询电话0557-3030327)。 CA注册地址如下: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CA :http://ggzyjy.ahsz.gov.cn/ 网上申请注册CA:http://www.hfztb.cn/ 7.竞买人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宗地竞买保证金。 8.依据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自然资规委办【2023】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十项:规范竞买人范围及竞买约定管理,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人原则上须为公司法人,被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用宿州市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规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或提出抗辩”。 本次拍卖委托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担(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096462727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56889277)。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城镇龙山路南段西侧瑞祥小区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57-5017750
  开户单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县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萧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萧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安徽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
  开户账号:12025101040015791(农)、34050172730800001579(建)、1312052029300180308(工)、223024018891000002(徽商)、181248416460(中)、20010124376866600000016(农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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