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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交运〔2022〕56号
关于印发《萧县2022年度对网络预约
出租车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及局属相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宿政发〔2019〕9号)文件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网络预约出租车 经营企业开展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县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 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 文件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
抽查对象: 全县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企业
抽查比例:抽查基数为7个,抽取比例为20%,实际抽查对象数不少于1家。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企业分别按20%、40%、80%和100%比例抽取。
四、联合检查事项
(一)交通运输部门:网约车平台资质情况;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资质情况;网约车经营行为。
(二)公安部门: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五、联合检查实施步骤
(一)随机摇号阶段(8月上旬)。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既定的县级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通过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派发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中旬至11月30日)。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执法人员按照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一同到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工 作,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 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1月 30日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经营单位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许浩;电话:5013110;
邮箱:108557188@qq.com。
县公安局联系人:陈韵;电话:19155751190;
邮箱:2191857084@qq.com。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杜艳敏;电话:5561079;
邮箱:995369659@qq.com。
附件:萧县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萧县交通运输局 萧县公安局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