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货运车辆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规定,鉴于货源单位货物产量和运输量现状,经调查摸底和审核,拟将我县源头治超巡查重点货源单位重新调整,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4日至2024年1月19日。公示期满后,由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巡查监管。
附:宿州市萧县巡查重点货源单位名单
萧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4日
宿州市萧县重点货源单位名单
填报单位:萧县交通运输局 填表时间: 2023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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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源单位名称 |
详细地址 |
主要货种 |
年货运量 (万吨) |
源头监 管方式 |
源头监管 实施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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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瑞集团萧县水泥有限公司 |
萧县白土镇牛头山 |
石料 散装水泥 |
200 |
巡查 |
萧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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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山窝矿山分公司 |
萧县王寨镇王山窝村 |
石料 |
200 |
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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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子口矿山分公司 |
萧县丁里镇瓦子口村 |
石料 |
200 |
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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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里矿山分公司 |
萧县杜楼镇所里村 |
石料 |
200 |
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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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填报范围为辖区内所有重点货源单位(包括新调整和未调整的),新调整的货源单位请在备注栏说明。
2.源头监管方式:填写驻站、巡查或定点监管;
3.源头监管实施单位:填写市运管处(局)或县(市、区)运管所(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