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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05 14:52 信息来源:萧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萧县教体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标准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方便群众;公开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

三、考核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保障措施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发布情况:按照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及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情况;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信息查阅中心、公开栏,以及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行政效能考核体系。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对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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