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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萧县十届五次会议社会建设类第013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8-02 17:52 信息来源:萧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教体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王秀梅委员:

您在政协萧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社会建设类第0139号提案《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政协委员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关心。

为让师生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县教体局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监管校园食品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指导学校制定明确、可操作的校园食品安全防控要求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并严格落实,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大力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建立并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学校建立先进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一、关于“各级学校食堂的食用油问题”和“转基因大米的采购问题”。

目前,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的需米、面、油等四项大宗食材均由县政府采用“四统一”招标配送,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且招标采购时明确要求,食用大豆油质量标准为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一级标准,符合GB/T 1535-2003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外包装有商标及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等;大米质量标准为原材料为非转基因一级东北产大米,符合GB/T1354-2009标准,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非营养餐学校食堂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严禁采购转基因食材。

二、关于“学校食堂的监管问题”

县教体局采用“2+3”监管模式,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3”中的“2”是指两类人员进行监管。一是各乡镇中心学校配备专职巡查员。巡查员实行包保责任制,重点督查巡查学生营养餐的原材料验收入库、食品加工操作、饭菜的质量份量、食品安全状况等等,确保每天学校食堂巡查全覆盖。二是把家长请进校园。为让家长真正参与到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中来。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家长微信群,每天在群内公示加工食品视频、饭菜图片及学生在校就餐的图片,同时还制定了家长陪餐制度,实地察看营养餐的加工过程,亲口品尝营养餐的饭菜质量,并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反馈,有效提高供餐质量。

“3”是指建立三项制度,保障顺利实施。一是日巡查制度。各乡镇中心学校专职督查巡查员每天深入包保学校,督查巡查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验收入库、食品加工操作、饭菜的质量份量、食品安全状况等。二是周例会制度。各乡镇中心学校每周召开食品安全周例会,由中心学校校长主持,学校校长、食品安全负责人及中心学校督查巡查员参加。三是月考核通报制度。我县建立了学校食堂食品工作月考核通报制度,每月从政策宣传、食堂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对全县29个直管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排名全县通报。同时编发简报,公开实施进程,交流工作经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实施情况。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建议采纳情况

1.关于“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转基因油流入学校食堂。”的建议。我县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所使用的的食用油均是县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非转基因大豆油,非营养餐学校食堂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不得私自采购。供餐期间,县学生营养办、教体局安全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会同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招标采购、定点采购点外的食用油、大米等食材,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关于“针对这一问题,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可效仿其他省市联合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校园食堂食用调和油须在包装上表明转基因或非转基因,调和油附上各油品比例含量表”的建议。根据《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另外较大的市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也可以制定。因此,县级政府无权制订任何法律法规。此外,我县对各级各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已明确要求:食用油外包装有商标及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等。

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随机抽取几所学校食堂,邀请媒体记者参与监督……一旦查实存在安全隐患,应严肃处罚,并对违规典型给予曝光。建议校园食堂不再使用转基因油,大米质量要达二级以上”的建议。我县学校食堂在双月考核时均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被查食堂,同时县电视台已多次深入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报道,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正面宣传工作。并监督全县校园食堂做到不使用转基因油,使用的大米质量要达二级以上。

再次感谢王秀梅委员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人:刘谊  陈昕

联系电话:0557-5020056

 

萧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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