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和《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教体〔2021〕111号),推进我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意义
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家长接送需求,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学生校外过重培训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在制订的《萧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初稿)》的基础上,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征求政府、县发改委等四家单位意见后,依据《宿州市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公作实施方案》的收费标准及费用使用,最终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四、《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
全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全面健康稳定开展,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为前提,更好落实“双减”政策。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服务形式
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
2.服务对象
面向全县公、民办中小学校学生。
3.服务内容
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劳动、体育、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将“五好教育”内容进入课后服务,认真落实“113”工程中关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要求。
4. 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初中学校原则上不晚于20:30左右结束。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我县课后服务时间实行“弹性管理”,农村有营养餐和城区有午餐供给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教师和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开展课后服务。
5.收费标准
依据宿州市教体局等四家单位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学期收取36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收费,给予酌情减免。
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辅导教师课时费及课后服务相关费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明细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
6.工作管理
一般情况下课后服务课程是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以通过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
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劳务报酬原则上按每课时不高于60元的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本校课后服务岗位劳务报酬执行标准,合理发放。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
2.县教体局把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和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解读机关:萧县教体局基教股
解读人:宋玉富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503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