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审批)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 |
民办教育机构、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教体局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中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股室承办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教体局成教股 |
||||||||||||
2 |
从事涉及人身安全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教体局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中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股室承办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教体局成教股 |
萧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处罚)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3 |
对违反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调查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承办股室 |
||||||||||||
4 |
对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教师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调查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5 |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处罚 |
6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 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调查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6 |
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
6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调查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7 |
对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教体局安全办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教体局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教体局安全办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中 |
教体局党委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教体局安全办 |
||||||||||||
8 |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按规定实施卫生监督的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教体局安全办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教体局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教体局安全办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中 |
教体局党委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教体局安全办 |
||||||||||||
9 |
拒绝、阻挠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实施教育督导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欺骗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的;未根据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教育督导机构的;打击报复督学的;严重妨碍教育督导机构或者督学依法履行职责情形的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教体局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教体局安全办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中 |
教体局党委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教体局督导室 |
||||||||||||
10 |
对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规范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11 |
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规范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12 |
民办学校在教育活动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调查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承办股室 |
萧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奖励)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3 |
对残疾人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股室负责人 |
|||||||||||||||||
14 |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股室负责人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5 |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股室负责人 |
|||||||||||||||||
16 |
对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或者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或者在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股室负责人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7 |
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18 |
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表彰、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中 |
股室负责人 |
|||||||||||||||||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19 |
对于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中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20 |
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
21 |
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与奖励。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该项目的全程监督,避免擅自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萧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确认)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22 |
对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中 |
评审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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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高 |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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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高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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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中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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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的审批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 |
股室负责人 |
||||||||
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评审小组 |
||||||||||||
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中 |
局领导 |
||||||||||||
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局领导 |
||||||||||||
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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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的审批 |
5 |
受理阶段: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没有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中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对项目核准的全程监督 |
股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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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阶段: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评审意见。 |
高 |
评审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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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阶段:违法违规对设立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申请作出审批决定;不予审批的没有告知理由。 |
中 |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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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阶段: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信息不公开。 |
低 |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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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阶段:没有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
低 |
股室负责人 |
萧县教育体育局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行政规划)
序号 |
权力事项 |
廉政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
26 |
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
3 |
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不符的,虚报、漏报、瞒报行为的。 |
高 |
、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项目核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
股室负责人 |
||||||||
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力弄虚作假的。 |
中 |
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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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没有履行的。 |
低 |
股室负责人 |
27 |
教育教学专项督导 |
1 |
对学校的教育教学专项督导结果不公平 |
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
股室负责承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