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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南初级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表时间:2023-12-08 21:38 信息来源:萧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县教育体育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一、项目编号:XTYZB2023-325

二、项目名称:萧县城南初级中学护眼灯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韵之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金寨南路西翠微路北上海城市公寓102102

中标(成交)金额:2876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萧县城南初级中学护眼灯采购

品牌(如有):日月谷

规格型号:LED教室灯:RYG-JSD-001A1

数量:408

单价:705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李良友、刘先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7201,联系人:戚工,联系方式:0557-51511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17楼 ,电话:0557-501159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萧县城南初级中学      

    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教育路1号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13665576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城新区凤北佳苑7201

联系方式:    0557-515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人:    张主任、      戚工     

     话: 13665576660  0557-5151188

十、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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