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经信安﹝2022﹞ 8号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经信局联合县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对民爆销售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县民爆销售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经信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县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民爆销售企业。
抽查比例:县级抽查基数1家,因抽查企业基数过少,同时涉及安全生产,抽查比例原则上不设上限。
四、联合检查事项
(一)县经信局: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二)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流向登记行为的检查。
(三)县气象部门:防雷安全检查。
(四)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五、联合检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由县经信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县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县经信局(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全覆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县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
(三)其他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县公安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认领企业后,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各部门按照本部门“一企一表”,组织执法人员按照牵头单位县经信局统一安排一同到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经信局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县商改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检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萧县公安局
萧县气象局 萧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