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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标准宣贯五

发表时间:2024-11-12 17:49 信息来源: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工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充电器现行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已于2023年7月1日实施。对于在此日期之前生产的产品,有1年销售过渡期,也就是说2024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将全面实行强制性标准要求。标准中规定:

① 不同电池种类充电器的插头插座系统不能互插;

② 充电器与蓄电池(系统)应有互认协同协议;

③ 充电器本体上应标明额定输入和输出电压、电流,额定功率,最高输出电压等产品信息及警示语,特别要注明充电器型号及适用被充电的电池种类(如:锂电池用充电器标明适用于三元锂电池,或锰酸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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