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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民政局机构简介

发表时间:2023-06-08 15:28 信息来源:萧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萧县民政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和跨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有关工作。

()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萧县行政区划图。

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安全、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县民政系统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县社会组织管理局(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政审批服务股)。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信用体系工作。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统一战线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日常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县慈善协会业务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承办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编制出版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的图录典志等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承担县内重要和跨县界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及县本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目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目冶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绸村(居)务公升。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指导开展城乡社区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指导开展和谐社区、智慧社区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不范创建工作。指导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标准,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拟订全县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统计和变更及财务、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吴伟

联系电话: 5022654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西楼19楼

邮编: 235200

邮箱: xxmzjbgyx@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2:30 ~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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