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2020〕131号)和《关于同意将合肥市瑶海区等单位确认为安徽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皖民务函【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征求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法院、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明办等17家相关单位意见,现将《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5月24日至6月24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宿州市萧县政务中心19楼民政局政策法规科收;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xmzjbgyx@163.com ;
(三)联系电话:0557-5022654。
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安徽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2020〕131号)和《关于同意将合肥市瑶海区等单位确认为安徽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皖民务函【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创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点为契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3年时间,完善和巩固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的最后1年,梳理出婚俗改革的工作经验,完善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成果。
(一)构建文明的婚姻价值观。积极宣传倡导现代文明简约的婚礼仪式和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旧俗陋习,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
(二)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发挥道德楷模、优秀模范的示范作用,通过开展特色活动、社区讲堂等活动,传承良好的家风家训,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
(三)形成可持续的社会价值创新。充分利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示范效应,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培植培育婚姻文化中的红色元素,融合推进婚俗改革与社区建设等有机结合,探索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可供示范的婚俗改革鲜活样板。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成立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街道)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协调解决全县婚俗改革中存在问题,探索形成一批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拓展婚俗改革服务。通过省、市、县级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等平台开展婚姻登记、颁证、婚礼预约服务。在办好办实婚姻家庭辅导课堂的基础上,拓展网上婚姻辅导、在线婚姻课堂、在线集体婚礼等服务,搭建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婚前辅导服务平台。提升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品质,整合民政、法院、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队伍等社会力量优势资源,打造“婚姻家庭辅导+法官”“婚姻家庭辅导+律师”“婚姻家庭辅导+社工师”“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服务”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婚姻服务内涵、拓展婚姻服务渠道,提供专业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三)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完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载体功能,丰富其品质内涵。创新颁证服务,建立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颁证制度,设立室内、室外颁证场所,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举办“青春相约、缘定萧城”“,情定绿城,真情永远”等集体婚礼、组织“今日遇见,一生情缘” 、“缘来是你,爱在七夕”青年婚恋交友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适度从简、内涵丰富、理性高雅”的现代婚俗文化,杜绝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现象。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重要抓手,坚持以点带面、突出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四会”作用,积极开展反家暴、《民法典》婚姻家庭普法进基层等活动。
(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家训。用好家风带动好社风,用小力量推动婚俗大发展,形成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格局。发挥婚俗文化主题公园、家风馆、“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县文明家庭”评选、“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 宣讲 、“好人好事好家庭”巡展等活动,让家风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成立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制定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部署,确保婚俗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7月—2025年6月)。委托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协调成员单位,全面开展婚俗改革相关的活动。依托各类媒体点面结合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7月—2026年6月)。进一步巩固萧县婚俗改革试点的工作成果,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总结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婚俗改革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统一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萧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责,精心研究部署,全力推进婚俗改革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履行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示范带头,联动推进。要发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社工机构、志愿者等各类组织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参与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县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报道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婚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婚俗新风的公益广告,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1.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名单
2.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朱新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 吴 群 副县长
成 员:魏舰艇 县委办公室主任
张颂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种 庆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坤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 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祖承逖 县法院副院长
吴 伟 县民政局局长
吴信仁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郑元柳 团县委书记
马 莉 县妇联主席
刘学东 县财政局局长
刘广明 县教体局局长
吴征岗 县卫健委主任
王化猛 县司法局局长
欧阳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卓传旭 县商务局局长
吴孝敏 县文旅局局长
杨念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 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魏 仕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中心主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及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吴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委: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持续做好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工作,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处分。
县委组织部:牵头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将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践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中心:加强婚俗改革宣传引导,弘扬文明向上的婚俗礼仪,倡导婚事简办新办的文明新风。积极做好“县文明家庭”评选、“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 宣讲 、“好人好事好家庭”巡展等工作。
县法院:建立与县民政局的合作机制,在婚姻登记处内安排专人进行家事(离婚)诉前调解并定期开展活动,对落实《民法典》探索离婚冷静期制度给予帮助指导。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构场地建设。定期组织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县总工会:发动各部门工会、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文明婚俗行动;在开展各类评比中,将节俭办婚礼作为重要内容。
团县委:积极宣传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提倡集体婚礼、旅游婚礼等节俭办婚礼的文明之风,杜绝婚礼中不文明的婚闹行为。
县妇联:结合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将不要或少要彩礼、节俭办婚礼、家庭美德建设等内容列为评选条件。
县财政局:保障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工作开展的必要工作经费。
县教体局:加强学校教师职工、学生文明教育,引导师生远离封建迷信和落后习俗。
县卫健委:建立婚前检查问询机制,引导适婚青年积极参加婚前检查,提供便捷温馨的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县司法局:组织《民法典》等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协调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处理离婚登记中涉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调解离婚双方当事人子女抚养及财产纠纷。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乡村振兴,建设户外颁证点,加强农村自治管理,推动村规民约等有效实施。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餐饮场所推进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系列节俭养德文明行动宣传。
县文旅局:结合萧县文化旅游资源,开展各类具有萧县特色的文明婚俗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加强对婚宴承办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引导消费者厉行节约,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等行为。
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深入宣传婚俗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婚俗改革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杜绝群众的天价彩礼、不文明婚闹等陋习,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活动。
附件3
萧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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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项目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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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立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 |
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分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工作机制。 |
2023年6月底 |
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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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下一步工作。 |
常态化开展 |
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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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
设立婚前辅导室、离婚调解室、婚姻家庭辅导室等服务场所 |
已建成并进行相关服务 |
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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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试、离婚疏导、诉前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及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等服务 |
常态化开展 |
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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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话等形式推行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
常态化开展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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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专业化服务渠道、搭建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整合志愿者队伍资源、扩大婚姻辅导宣传覆盖面等方式,丰富婚姻服务内涵。 |
2025年12月底 |
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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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
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为新人颁证 |
常态化开展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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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婚礼 |
常态化开展 |
团县委、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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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青年交友会 |
常态化开展 |
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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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
开展婚俗文化宣传,如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印发宣传单和手册、悬挂宣传横幅、开展《反家暴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等;加强婚俗文化场所建设,设立文化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社风。 |
常态化开展 |
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中心、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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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文明婚俗主题活动,培育萧县社区婚俗文化,充分发挥“四会”作用,杜绝天价彩礼、婚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
常态化开展 |
县委宣传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中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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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婚宴承办餐饮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并对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
常态化开展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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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
开展家风家教家训宣传,让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 |
常态化开展 |
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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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如“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五好文明家庭”、“萧县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生修养,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
常态化开展 |
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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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榜样引导,如“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 宣讲 、“好人好事好家庭”巡展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
常态化开展 |
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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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基层社区宣传教育和党员干部示范作用 |
常态化开展 |
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