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切实做好萧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快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急难社会救助,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以及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我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以下简称互助社),现结合萧县实际,制定萧县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救急难”互助社建设,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地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衔接有力、社会参与、综合施策、救助及时”的良好工作格局,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救急难”工作品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民政局认真学习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
意见》(中办发〔2020〕18号)以及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历年工作经验与实际,2023年3月底,萧县民政局着手起草关于推广萧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的实施方案(暂行)。
四、主要任务
(一) 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互助社成立首先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向所
在县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社会团体,要具备规范的组织章程、固定的场所、开展互助活动的人员以及3万元以上的互助资金。互助社主要由本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社长,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担任秘书长,充分吸纳本村(社区)两委委员、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企业家以及本村(社区)以外的捐赠人等公益人士为成员。前期不具备登记条件的村(社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以及《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皖民管字〔2018〕117号)有关规定,乡镇(街道)先成立乡镇(街道)“救急难”互助基金或者“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也可以成立其他形式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指导各村(社区)申请备案为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以备案形式成立互助社,并为其提供资源支持、承接项目、代管资金、人员培训等服务。乡镇(街道)“救急难”互助基金或者“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要接受民政部门业务指导,服务登记机关监督管理。
(二) 多措并举,筹措资金
互助社成立时要不少于3万元资金,资金的筹集以政府
补助、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赠为主,有条件的地方主要依靠社会捐赠筹集救助资金。以登记形式成立的互助社,村(社区)筹集的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登记时开设的验资存款账户;以备案形式成立的,筹集资金应当全部存入所在乡镇(街道)相应成立的“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账户。互助社成立后应当在登记(备案)的业务范围内活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不得违规开展公开募捐。各乡镇(街道)互助社应加大筹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村(社区)居民以及有关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公益人士等社会力量的持续资金支持。镇级财政应将互助社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补助资金。
(三) 科学设定,救助内容
互助社的救助工作主要包括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
内容等,救助对象主要涉及具有本村(社区)户籍或是本村(社区)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补充救助。互助社的救助标准是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制定的,按照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和转介服务为辅的救助方式,分类分档给予救助。一般情况下,补充救助不超过500元每人次,应急救助不超过1000元每人次,特殊情况的由村(社区)互助社社长、秘书长、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互助社的救助内容主要是资金和实物救助,同时还应积极联系社会力量参与,为困难群众实施有针对性地救助帮扶措施,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系列帮扶服务。
(四) 简便高效,开展工作
互助社的救助申请秉持简便高效原则,按照个人申请
(或主动发现)、审核发放、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申请人应当向互助社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主要包括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遭遇困难及经济状况证明(或说明)。互助社自受理(或主动发现)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形成审核意见,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资金(实物)发放工作。情况紧急的,也可视情况给予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施救完毕后,应将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原困、救助金额等信息,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7天并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做好救助档案管理工作,并将开展救助情况按年报送给乡镇(街道)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推进,通过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本乡镇(街道)推广互助社的具体工作举措,及时发现和解决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确保“救急难”互助社在我县稳步全面推广。
(二)稳打稳扎,科学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把握好推广互助社的工作时机,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既要实事求是,又要依法依规。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大力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关心、支持互助社的发展,并严格落实国家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的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有关政策,对有突出表现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萧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联系电话:0557-5017636 联系人:彭芬
萧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