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社事〔2023〕8号
关于进一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
独居老人住所消防安全排查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局属各相关单位:
近期,多地发生火灾亡人事故,为确保我县老人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县范围内养老院机构(场所)、特困(独居)老人住所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养老机构、未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场所、社区(村)养老服务站(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特困(独居)老人住所。
二、主要任务
1.深入排查摸底。要结合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要点》(附件1)于4月28日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一填写《萧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附件3)。
具体内容:一是乡镇民政所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对辖区独居老年人进行入户安全检查。二是乡镇民政所联合房管、住建部门主动对接联系有关部门,对所有的公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宅、经济适用房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对老城区范围内公房等建筑老旧线路进行深入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充分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网格组织,会同消防救援及辖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独居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摸底排查工作,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加强对居(村)民家庭和楼院的检查力度,开展”三查三清”(查电器线路、查燃气管道、查排烟灶具,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2.强化集中整治。一要落实农村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探视走访制度,乡镇民政所要对对特困老人和独居老人定期走访探视,及时发现并处置消防隐患,周走访探视率达到100%,并填写探视走访表。二要全面加强火灾防范技防和人防措施。乡镇民政所要联合燃气、供电、消防救援部门积极推广使用电气过载、涌电保护、燃气报警装置以及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充分发挥巳建成社区微型消防站作用,合理确定值班人员,明确联络和集结方式,统一纳入119指挥调度平台。三是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邀请专业人员集中进行整改。对于特困(独居)老人住所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有专人进行处理,彻底消除隐患。四是各养老服务机构(场所)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外消火栓完整好用、灭火器材配置齐全、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等。
3.加强宣传培训。一要全面加强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教育。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期间,将针对性消防宣传工作贯穿始终,重点就贴近生活实际的家庭防火和疏散逃生方法进行宣讲,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全面提升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二要积极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应急人员和消防人员培训,确保每个机构至少有1个持证应急人员和1个经过专业培训的消防人员。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乡镇民政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幸福感的高度出发,强化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关于消防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当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实乡镇民政所和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保障养老机构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督导,巩固整治成果。乡镇民政所要结合前期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新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相关部门。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好复查,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关键领域的消防安全复查整治工作,确保整改到位。乡镇要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和暗访,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至乡镇政府,县民政部门也要加强暗访力度,实现乡镇暗访全覆盖,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辖区内养老机构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3.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民政所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消防值班室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守值班纪律。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妥善处置。要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事故舆情监测、研判,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排查整治期间重大事项要及时报送,联系人:刘春,
邮箱:43891564@qq.com。
附件:1.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2.萧县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自查表;
3.XXX“自主检查安全”登记表。
萧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