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公共法律服务“大走访解难题优供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萧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6日
公共法律服务“大走访解难题优供给”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 — 2025年),推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县法治建设“ 一规划两方案”及分工方案和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萧县法律服务行业落地生根,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二、 主要内容
(一)服务企业,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各公共法律服务行业要持续通过为企业“法治体检”,助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工商联合会、各园区管委会沟通联系,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等方式,围绕法治环境保障、风险防范化解、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企业开展深度法治体检,针对企业经营存在的法律问题逐一进行现场解答,为企业排忧解难开"法治良方"。
2.要紧紧围绕企业法律需求,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方式,把法律知识送到企业,切实提高园区企业的法治意识。
3.2023年9月底前各法律服务行业应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一次走访、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质量,推动全县法治营商环境“四季如春”,让广大企业“如沐春风”,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萧县提供最优公共法律服务。
(二)服务群众,聚力民生法治护航
4.通过公证法律制度保障我县二手房交易各主体合法权益,创新公证服务模式,为市场主体节约交易成本、预防交易风险、规范交易行为、固定交易证据、保障交易安全,为市场主体提供“省心、省时、省力、省费用”的优质公证服务。
5.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积极沟通、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法律服务与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大力开拓公证行业电子存证业务。2023年5月底前,县公证机构要挂牌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且全年办理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不低于20件。
6.建立健全公证、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有效衔接的制度方案。
7.完善公证与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定期交流制度,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全面保护等研究探讨工作,探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部门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同联动,形成多元化、法治化的非诉讼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工作平台。
(三)服务基层,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效能
8.要积极探索“社区(村居)公证员”工作机制,以社区(村)为单位指派公证员,依托“线上+线下”的模式开展网格化公证服务。
9.在公证服务上持续发力,深入挖掘企业、居民需求,不断创新完善公证产品,探索出一套有实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村居)公证员"服务模式,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样本。
10.围绕探索建立常态运作机制、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加强"社区(村居)公证员"工作宣传力度三个方向,2023年底前,街道社区全部建立"社区(村居)公证员",乡镇村"社区(村居)公证员"实现95%以上,推动此项创新工作落实生效。
11.探索解决矛盾纠纷的新路径,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推动人身损害等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就地化解,让公证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实支撑,推动公证和人民调解制度有效融合,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
12.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团队,通过"乡村设点"进行现场讲解,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申请渠道等,使乡村群众更加清楚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对象
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将开展"大走访解难题优供给”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细化工作方案,专门安排时间,由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率队开展活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聚焦问题、细化任务,全力推动活动落深落细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要聚焦问题着力破难解困。要树立问题导向思维,坚持“求实、求准、求效”的调研方法和作风,深入基层、企业、群众,强担当、促落实,心贴心为基层服务,实打实帮助企业解困,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对在“法治体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记录,把问题带回来认真梳理,确定专人负责,限时解决、及时反馈;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要及时将问题汇总反馈相关部门,推动问题协同解决。
二要聚焦发展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把“大走访解难题提供给"活动作为今年重点工作贯穿始终,强化系统观念,坚持闭环服务,实行清单管理,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要建立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等联动机制和协同机制,形成全县法律服务行业上下一盘棋,推动走访调研服务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制度成果。
三要聚焦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要力戒形式主义。要合理有序安排时间、地点、人员,不搞扎堆走访、重复走访,避免影响基层日常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正常生活。要及时总结基层、企业、群众在创新法治、转型升级和工作提升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相关情况要及时反馈县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联 系 人:冯楠
联系电话:0557-501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