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 负责人事、乡村人才、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场站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行政、行政应诉、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村能源、集体经济等工作。分管人事股(乡村人才工作股)、法规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农业场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能源管理中心、集体经济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