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处罚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2.02)

发表时间:2024-12-02 09:27 信息来源: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填报单位:萧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2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

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萧农(农药)不罚〔2024〕9号

***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

***

***

***

当事人购进劲速®加长特效棒香王60盒×20支,销售劲速®加长特效棒香王60盒×20支。货值金额210元,违法所得210元。

当事人经营的劲速®加长特效棒香王为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

种类: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

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2

萧农(农药)不罚〔2024〕10号

***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

***

***

***

当事人购进甲克虫®牌宫廷香王60盒×20支,销售甲克虫®牌宫廷香王60盒×20支。货值金额240元,违法所得240元。

当事人经营的甲克虫®牌宫廷香王为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

 

种类: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

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3

萧农(农药)不罚〔2024〕11号

***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案

***

***

***

当事人购进庄美山猫©中草药香王20盒×30支,销售庄美山猫©中草药香王20盒×30支。货值金额80元,违法所得80元。

当事人经营的庄美山猫©中草药香王为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

 

种类: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

萧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