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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标准果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06 10:45 信息来源:萧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

标准果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农村中心、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果树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做强做优果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果品质量安全,提升果树科技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动我县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级蔬菜和水果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宿农(2025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标准果园创建工作,拟认定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的市级标准果园示范点2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集中连片。标准园应布局在优势区域或特色区域的中心位置,在集中连片的大范围内进行选择。果园连片规模200亩以上,交通便利,具有节水、节肥和灌溉设施条件的果园优先考虑。

2、产量稳定。标准果园单产稳定在:梨23/亩,苹果1.52.5/亩,葡萄1.52/亩,桃1.52/亩。

3、质量达标。果品品质达到品种特性要求,商品果率90%以上、优质果率75%以上。标准园要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基地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形成果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产品经过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注册商标)认证的果园优先考虑,近三年各级质量安全抽检结果不达标的基地不得申报。

4、标准化生产。实现四统一,即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技术到户率100%

5、品种技术。品种统一,密度合理,果园园相整齐,树势健壮,通风透光,立体结果;无检疫性病虫;推行标准化绿色生产,实施投入品登记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获得批准并有效实施水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果园优先考虑。

6、实现增收增效。标准果园比非标准园亩效益提高10%以上,果农节本增收10%以上。

二、申报主体

标准园建设主体为水果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

创建单位结合实际,选择2-3个环节实施。

三、申报数量

各乡镇农业农村中心、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则上推荐市级标准果园1个。

四、申报时间

各乡镇农业农村中心、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于513日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三份报萧县农业农村局园艺站,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磊;电话:05572201638

邮箱:xxnwzhl@163.com

 

附件:市级标准果园申报书要求

 

 

萧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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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级标准果园申报书要求

一、标准果园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标准果园名称、地点、规模、果树品种、现有基础设施情况。

二、标准果园创建单位、技术协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业务范围和业务能力。

(二)人员及其构成:包括职工总人数、技术人员数、管理人员数,技术人员中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数及承担标准果园创建主要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与业绩。

协作或技术依托单位情况,应明确协作或技术支持的内容

创建单位可以是水果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

三、标准果园创建达到的目标和所做工作的情况

(一)目标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单位面积产量、产品质量、标准化生产、果园园相、农民组织化水平、增产增收情况。产品质量情况要附质量标准。

(二)所做工作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创建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标准化生产包括:生产资料购置、种苗繁育、病虫害统防统治、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及其它适用技术推广情况等。创建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情况包括:技术培训、巡回指导与服务、整合投资、创建或统一使用品牌、水果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及辐射带动情况等。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投入品管理制度、生产档案制度、基地产品检测和准出制度、质量追溯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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