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情况:2017年省人社厅出台《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考试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人社部发〔2015〕47号文件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师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相应专业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从获得相应级别、层级职业水平证书、职称考试证书人员中择优聘任。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咨询电话:5027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