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要求,现就2024年萧县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和范围
(一)岗位数量
萧县2024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410个。
(二)岗位范围
1、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不低于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安置的,签订不低于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萧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和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2.补贴标准
(1)个人补贴。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按季度直接拨付至聘用人员个人账户。(2)用人单位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按季度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岗位申报程序
(一)岗位申报
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应首先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公益性岗位设立申请(网址:http://61.190.31.165:7006/)。完成网上申报后,再向萧县人社局递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岗位确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合理核定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种类、数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信息。
四、岗位申报时间
岗位集中申报时间为:2月26日----3月1日。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5028496
岗位申报受理部门:县人社局就业股
地 址:萧县圣泉镇政务服务中心B栋14楼
联系电话:5028496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