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用工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县商改办﹝2024﹞1号)》要求和《关于印发《萧县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萧县2024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萧商改办【2024】2号),等文件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县人社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县市场监管局。县相关部门做好部门联查配合工作,并参照制定县级部门联查方案。
二、抽查事项
(一)人社部门检查事项
人社部门对劳动保障法律法遵守情况的检查。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和执行最底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对人力资源市场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三、抽查对象和比例
由县人社局从全县监管对象库随机抽取进行检查,具体抽查比例为:全县抽查基数166家,抽查比例2%。
四、职责分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联合检查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完善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抽查对象的随机摇号、任务派发、实地检查、结果公示等,实地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按照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一同到抽查对象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
五、工作阶段
联合抽查工作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3月25日至7月31日)。由县人社局(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照规定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县人社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抽查对象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执法证件不得少于两个。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检查实施单位要牢固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经审批程序,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当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移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机构或单位进行后续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各检查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统一调度,服从安排,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报道,争取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严肃工作纪律,不得妨碍监管对象正常的工作开展,参加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开展与抽查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县 人 社 局:梁海涛 05575038790
县市场监管局:纵皖玉 05575022531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