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于2020年11月27日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了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7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萧县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县政府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台账销号制度,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政府于8月4日及时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任务交办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武戈同志在会议上交办了县级2019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涉及的1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压实了整改责任。按照要求,县委督查考核办公室对审计整改进行了跟踪督办。
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动态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分别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截至2020年10月底,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类28个具体问题,其中2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个问题进行了阶段性整改,收回财政资金(含收回预算指标)16,375.78万元。为健全机制,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萧县专利资助办法》两项制度性文件,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等有关单位制定、完善制度13项,弥补了“制度短板”和“机制短板”,切实发挥了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总体上看,今年审计整改工作,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既坚持原则,又注重客观实际,整改效果较好、质量较高,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经济体检”功能和“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一是县财政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将年初基金预算细化到预算部门;
二是县财政局在审计期间,已将涉及的原农发资金结余、秸秆禁烧资金结余共计857.47万元,全部收回了县财政;
三是专项资金涉及三家主管部门均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县人社局已将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将剩余资金全部缴回了县财政。
2.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一是县财政局配备了一名专职会计负责代管资金会计核算工作,对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进行清理,并将沉淀资金入国库;
二是县财政局代拟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印发执行,并召开了全县预算绩效管理会议,对预算绩效管理进行了全面部署;
三是县财政局已与两家资金主管部门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一是县经济开发区(原永堌轻化工业园)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在2021年度将采购预算编列到位;
二是县经济开发区(原食品工业园)已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工程款的85%共计70.53万元,剩余尾款在项目审计结束后支付。
2.非税收入收缴方面。
一是县循环工业园已催告了涉及的8家企业缴纳租金,目前已收取了3家企业租金;
二是县经济开发区(原姬村工业园)经招标,污水处理厂已由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运行维护,正常收取污水处理费。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县人社局在审计期间已将个别村两委人员违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补贴资金追回上缴县财政;
二是县人社局在审计期间已将部分人员超时限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追回上缴县财政,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时限审核及人员资料信息审核的通知》的制度性文件。
2.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存在问题。
县民政局在审计期间已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领取重残补贴资金追回上缴县财政,并修订了《萧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动态调整制度》文件。
3.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存在问题。
一是丁里镇在审计期间已将扩大使用范围支出秸秆奖补资金追回上缴县财政,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丁里镇三资账务管理》的制度性文件;
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在审计期间已督促四家秸秆利用项目单位对未建立账目单独核算问题进行了整改。
4.科技创新资金存在问题。
一是县科技局加快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支付进度,目前,已将2020年度政策奖励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二是科技局已督促涉及企业调整了研发费用科目。
(四)审计移送案件线索的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县审计局共移送了涉及政策落实、民生保障、以及“小微权力”运行等违纪线索5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已全部反馈处理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1.闫集镇二级主任科员赵某领取公车补贴,同时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的违纪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查处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闫集镇原计生办司机刘某侵占加油卡余款的违纪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查处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龙城镇王大庄村党总支委员穆某违规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违纪问题,移送该镇纪委查处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镇路口村监管不到位,对1名死亡的人员没有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违纪问题,移送该镇纪委查处后,给予该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刘某军谈话提醒、村委委员刘某松诫勉处理;
5.向杜楼镇杜楼村、赵庄镇酒店村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违纪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查处后,给予两乡镇民政所4名责任人员检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跟踪督办审计整改。对个别因历史原因、客观情况等因素,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县委考核督查室将会同县审计局持续跟踪督办整改,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审计整改协作。加强县审计局和纪委监委、组织、编制、人事、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对县审计局提请协助落实的整改意见,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配合。对县审计局依法移送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查处理,及时向县审计局反馈结果。
(三)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及时清理不合理的制度和规则,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定。对涉及体制机制等原因整改难度较大的事项,县审计局要加强综合分析,研究解决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审计整改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