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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4号公告:萧县新庄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表时间:2022-12-30 15:27 信息来源:萧县审计局 责任编辑:审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2022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萧县审计局对萧县新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庄镇位于萧县最西北部,皖苏交界处,黄河故道南岸,北与江苏省丰县、铜山区隔河相望,西邻砀山县唐寨镇,南连本县黄口镇、闫集镇,东接本县杨楼镇。镇域总面积11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1,731亩,辖15个行政村,111个自然村,21,281户,总人口77,269人。现有财政供养人数128人,其中:财政预算拨款开支在职54人,退休人员31人,民师退养7人,遗属补助36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5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预算应执行指标 111,038,635.94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指标45,985,514.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标31,327,581.49元,往来资金指标33,725,539.74元。2021年萧县财政局国库股国库集中支付(指标执行)80,225,6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39,266,597.56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8,031,313.83元,往来资金支出32,927,722.61元。指标结余31,505,842.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萧县新庄镇人民政府会计处理能够遵守相关制度。但存在会议费未列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未按政策要求压减、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议费未列入预算。

(二)部分民生专项资金585,849.92元至年末未及时拨付。

(三)三公经费未按要求压减。

(四)结转结余资金94,990.83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五)变卖废料收入35,000元未及时收缴到位。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1.会议费未列入预算责成新庄镇政府应将年初预算应编尽编,避免不必要的预算追加。2.部分民生专项资金至年末未及时拨付责成新庄镇政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确保发挥专项资金绩效。3.三公经费未按要求压减责成新庄镇政府今后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4.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责成新庄镇政府将以上结转结余资金尽快上交县财政5.变卖废料收入未及时收缴到位鉴于此笔竞拍金已于审计期间上缴县财政,责成新庄镇政府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统筹盘活结转结余资金,对不须用的资金及时上缴,统筹使用。

(二)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支出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年度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三)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和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萧县新庄镇人民政府收到审计报告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形成了整改意见并逐条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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