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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萧县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3-03-01 16:27 信息来源:萧县审计局 责任编辑:审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2023年2月22日,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萧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萧县审计局印发了《萧县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约谈办法》)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审计整改,敢于动真碰硬,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审计揭示问题如果不进行整改,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政策规定,督促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更好发挥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的作用,中共萧县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印发《约谈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约谈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借鉴省厅及宿州市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2022年12月12日根据宿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起草了《约谈办法》(征求意见稿),由审计局综合法规股负责编制。2023年1月广泛征求了县有关单位的意见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后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同意,2023年2月22日,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印发《约谈办法》。

三、起草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约谈办法》充分体现了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跟踪检查整改的职责,充分体现了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相关政策要求。

二是注重规范程序。《约谈办法》从约谈情形的分析判断、约谈前准备、组织实施、信息反馈、纪律要求等环节,明确工作程序,使约谈更加规范并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采取分级约谈。本着分层分级推动落实、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的原则,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实际情况,采取分级约谈方式。由审计机关业务股室(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约谈被审计单位相应人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于重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如经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后仍存在应当约谈情形的,将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由分管县领导约谈的建议,提升约谈层次,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落细。

四、主要内容

《约谈办法》分四章,二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是《约谈办法》的起草依据、整改约谈的概念、约谈对象和内容、约谈工作的原则等。

审计整改约谈,是指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经督促仍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采取正式谈话的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并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

第二章约谈情形和约谈准备(共4条)。主要是约谈前的报批、对约谈事项的核查核实等准备工作,规定应当进行约谈的七种情形等。

拟约谈对象为管领导干部的,由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提出约谈建议,报委审计委员会领导同志批准后实施。其他约谈对象,经审计局党组研究或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实施。

第三章,约谈实施(共12条)。主要是发送约谈通知书、约谈的方式和程序、约谈对象应遵守的纪律和要求、约谈的参加人员、被约谈单位落实情况的反馈及审计机关的跟踪检查、相关保密纪律等。

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将约谈通知书送达约谈对象及有关审计整改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抄送相关部门单位。约谈通知书应当载明约谈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提供资料要求等内容。

第四章,附则(共2条)。主要是负责解释办法的主体、执行时间等本办法由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负责解释。

 

五、有关工作要求

各审计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贯彻审计整改的相关政策,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见文件见制度见成效”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及提出建议,推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县审计局要持续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对存在应当进行约谈情形的有关责任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约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反馈整改结果;对于重大问题整改及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报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六、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解读机关:萧县审计局

咨询室:综合法规

联系方式:0557-503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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