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 15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3年7月23日至2023年8月20日,对萧县刘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萧县刘套镇地处萧县东北部,距县城20公里。下辖10个行政村,47个自然村,辖区总人口47851人,耕地45403亩。2022年底财政供养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5人。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卫生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应执行指标82,238,773.1元,其中:一般预算指标50,852,942.7元,往来资金指标31,385,830.4元。2022年萧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指标执行)62,553,636.28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570,548.75元。经费支出32,570,548.75元,其中:人员经费7,557,723.12元,日常公用支出1,503,870.88元,项目支出23,508,954.7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刘套镇人民政府财政收支能够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财务处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会计制度。但存在“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公业务未执行集中支付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对公业务未执行集中支付
(三)应入未入固定资产58,255元
(四)部分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六)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1.“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执行不到位,责令刘套镇人民政府今后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杜绝此种现象的发生。2.对公业务未执行集中支付,责令刘套镇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对公业务应转账支付,杜绝此类现象发生。3.应入未入固定资产58,255元,责令刘套镇人民政府今后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情况。此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4.部分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责令刘套镇人民政府予以纠正,今后应按规定执行。5.财务管理不规范,责令刘套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纠正,完善相关手续,规范财务管理。6.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责令刘套镇人民政府规范工会经费会计核算,设置会计账簿,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萧县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程序规范运行。刘套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工作要求的通知》,规范经费支出签批报销手续,对公业务执行集中支付管理。
(二)规范资产日常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刘套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加大支出票据审核,杜绝不规范支出。刘套镇人民政府应强化财经知识培训,督促财政所加强对支出票据的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准报支,确保票据的真实、合法。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刘套镇人民政府收到审计报告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两委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形成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