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公告)
萧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于2024年11月29日向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了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情况
7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萧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增强整改实效,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政府于8月19日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任务交办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新华同志现场交办了整改任务清单,整改涉及的1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压实了整改责任。
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整改工作部署,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提出分类整改要求,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动态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督促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分别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截至2024年10月底,县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大类5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的有45个问题,其余6个问题(含立行立改类2个、分阶段整改类4个)正在阶段性有效推进。已完成整改资金1,577.71万元,占应整改资金的98.52%。
为健全机制,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完善了《萧县基层医疗机构绩效核算指导办法(试行)》《县融媒体中心关于规范合同履约付款管理制度》等9件制度性文件。总体上看,今年审计整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整改成效更加显著,超过50%以上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完成整改,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级预算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县级预算存在少编支出预算的问题。县财政局在编制2025年度县级预算时,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合理测算世行贷款还款费用,纳入年初预算。
关于部门预算存在少编、漏编问题。县财政局在编制2025年度县级预算时,督促相关单位完整编列部门预算支出。
关于应结转执行的指标未及时结转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继续执行的指标进行结转。
关于预备费中个别支出项目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对预备费支出进行规范,严格支出范围。
关于县财政总会计漏记“股权投资”科目的问题。县财政按照总会计制度要求调增股权投资权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支出方面。
关于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培训业务主管部门追回资金并上缴县财政,暂未拨付的资金不予支付,对业务分管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制定文件进行规范性管理。
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审计期间,涉及单位已将挤占资金追回上缴县财政,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对基层卫生院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予以追回,并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
2.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部分资产购置未记入固定资产的问题。涉及的1家县直部门和相关基层卫生院已补登了固定资产。
关于资产减少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已将未登记的车辆全部登记入账。
关于错登固定资产5.4万元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在审计期间,已进行相应资产账务调整。
关于未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管理台账,严格物资出入审批、登记管理。
关于部分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规范采购程序和流程,按照网上商城采购政策要求办理采购行为。
3.合同管理方面。
关于合同内容变更未签订补充协议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已与服务对象签订补充协议,并规范合同签署行为。
关于提前履行付款义务的问题。涉及的1家县直单位和相关乡镇卫生院加强合同付款环节控制,规范合同付款行为。
关于合同签订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规范合同管理,已对签订的合同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
4.单位工会经费管理方面。
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已按照会计科目核算工会收支业务;1家单位完善工会会计核算资料,编制总账、明细账;1家单位完善工会物品发放实名制,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
关于工会经费超范围支出的问题。涉及的1家单位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支出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
(三)公立医院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收支管理方面。
关于两家医院都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审计期间,两家医院已将涉及资金上缴县财政,并对收费行为进行规范。
关于房产租金等未收取到位的问题。两家医院已将涉及租金收缴。
关于应付账款核算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涉及医院健全往来单位对账流程,并按照账龄长短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关于中医专项经费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审计期间,涉及医院已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2.合同管理方面。
关于维保服务合同未约定终止日期的问题。涉及医院已与维保公司已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服务终止日期。
3.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漏记、错记固定资产的问题。两家医院已对资产进行补登、调账处理。
(四)民生保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社保基金方面。
关于社保机构未及时清退部分已死亡人员个人社保基金账户沉淀资金问题。审计指出后,主管部门已组织清退。
关于社保机构未及时停发部分已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审计指出后,主管部门已进行纠正,并采取措施对涉及资金进行追回。
关于社保机构未按规定为部分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问题。审计指出后,以上涉及人员已全部参保。
2.老有所养政策资金落实方面。
关于实施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与残联无障碍改造项目存在部分项目重复的问题。主管部门在2024年项目实施中,与县残联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比对,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关于部分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多申报运营补贴的问题。审计指出后,主管部门采用追回、扣拨方式已将涉及资金追回。
关于部分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设备存在闲置的问题。审计期间,涉及的闲置设施已正常使用,发挥项目绩效。
3.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
关于低保对象动态调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动态核查,7月以来,动态核减914人,停发资金54.39万元。
关于特困供养对象动态调整不到位的问题。主管部门对涉及资金已经追回,并督促乡镇认真落实特困对象动态化管理。
(五)公物仓运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公物仓基础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主管机构健全管理办法,组织人员对已纳入公物仓的物资进行盘点摸清底数,建立健全仓库出入库台账。
关于部分物资在缴入或调出公物仓时,产权单位未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核销手续的问题。主管机构督促相关单位在资产调入调出时及时办理资产划转核销手续。
(六)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今年以来,县审计局强化了医疗卫生领域、招投标领域以及涉及民生领域、小微权力运行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截止10月底,相关部门已对9人给予了党内警告、诫免等纪律处理,其中:医疗领域处理4人、民生领域处理4人、招投标领域处理1人;并案核查1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审计部门要按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加大整改督查督办力度,并适时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等活动,巩固提升整改质效。
(二)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审计部门要按照问题整改类型,完善审计整改销号措施要求,对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逐一审核,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结果利用。监察、财政、国资、人社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强化审计整改结果利用,形成整改合力,切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