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4年4月12日至5月20日,对萧县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萧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14个内设股室,1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所属事业单位,24个派出机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69人,事业编制7名。
(二)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
萧县司法局2023年度实际拨入经费24,711,612.30元,当年实际支出18,894,684.52元,其中:基本支出15,876,096.83元,项目支出3,018,587.69元。
2023年度预算可使用指标24,711,612.30元,已批计划数24,693,315.25元,已支付资金18,894,684.52元,待结转资金5,476,071.11元,已批计划数结余322,559.62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萧县司法局账务处理基本能够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应了财务支出状况。但存在提前履行付款义务、发票报销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提前履行付款义务
(二)应入未入固定资产87,000元
(三)资产减少未进行账务处理
(四)报销发票不合规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1.提前履行付款义务,责令萧县司法局应当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规范财务行为。2.应入未入固定资产87,000元,责令萧县司法局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情况,确保正确核算。审计期间此问题已整改。3.资产减少未进行账务处理,责令萧县司法局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如实反映固定资产情况,确保正确核算。4.报销发票不合规,责令萧县司法局应当加强支出票据管理,完善相关手续,规范财务行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萧县审计局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及时纠正报销支出凭证不规范的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萧县司法局收到审计报告后,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萧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了整改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形成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