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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8号公告:萧县医疗卫生政策自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表时间:2024-12-18 21:15 信息来源:萧县审计局 责任编辑:审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2024年12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萧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健委)以及各乡镇卫生院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医疗卫生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萧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23个,实有在职人员1,400人,2022-2023年医疗收入合计69,96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70.73万元,事业收入43,637.5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7.49万元,捐赠收入8万元,利息收入27.18万元,其他收入1,392.78万元。费用73,045.89万元,其中,医疗费用72,586.22万元,管理费用411.89万元,其他费用47.78万元。2022-2023年购买设备投入1,368.28万元。本次共抽查15个乡镇卫生院,6个村卫生室。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医疗卫生政策执行基本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基本符合规定。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在政策执行中存在部分药品入库把关不严、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入库药品不合规。

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

应入未入固定资产

(四)聘用临时人员不签订劳务合同。

(五)对公业务未执行集中支付。

四、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萧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药品入库不合规的问题,责成县卫健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药品入库监管,规范人员入库操作。

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责成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审核,防范合同风险,同时主管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单位在审计期间已补录登记,责成单位今后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聘用临时人员不签订劳务合同,审计期间,青龙镇卫生院已整改,补签了劳务合同。责成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五)对公业务未执行集中支付,责成县卫健委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防范风险,并对相关业务进行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用科技的力量提升监督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实现主动监督、精准监督、全覆盖监督,确保政策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医疗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意识和执行能力。

(三)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合同执行、账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财经纪律和规范管理要求,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运行,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收到审计报告后,卫健委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形成了整改意见并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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