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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1-03 16:00 信息来源: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局 阅读人次: 字体:   ]

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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