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萧县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网络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64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局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萧县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2022年萧县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局《关于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643号)文件要求,结合市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近期开展的加强野生蚯蚓保护、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工作,考虑下半年“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重点时段集中,网络监测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市场监管部门要优先配备力量,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内容
(一)重点领域
1、加强野生蚯蚓保护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工作: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2、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即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
(二)重点时段
1、双十一: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5日。
2、双十二:11月20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二、监测对象
省外重点电商平台内的本地经营者,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三、监测重点
(一)重点商品
野生蚯蚓、野生蚯蚓干及电蚯蚓机、地龙仪等相关设备;中秋节令食品、天价月饼,儿童用品、玩具,服装鞋帽,酒类、饮料、防疫用品,小家电,化妆品等重点消费品;涉老领域食品、保健品等商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禁用渔具、文物、彩票、精神药品等禁售限售商品;新冠疫苗、口罩等防疫物资。
(二)重点行为
1、加强野生蚯蚓保护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工作: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非法收购、加工野生蚯蚓及非法销售“电蚯蚓机”“地龙仪”等电捕设备行为。
2、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法销售婴幼儿用品、儿童玩具等涉及未成年人商品行为。
3、非法销售与庆祝名义相关的“特供”“专供”类商品和“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行为;借庆祝名义开展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借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进行公示相关信息的行为;违反禁售限售规定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价格违法、刷单炒信、有奖促销、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强化管控、全面开展自查自清、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明确规则,认清底线,守法合规经营。
(二)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各辖区所、网监局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核实、处置,督促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违法行为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同时,加强网络交易风险研判,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全县网络交易市场平稳有序。遇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三)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排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物品的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网监局要将网上巡查和实体巡查相结合,增加巡查频次,对辖区内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摸底排查,查找在重点隐患区域、重点品种中是否存在问题,能够现场检查的一概进行现场检查,并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实施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网监局要加强业务间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开展违法行为研究,提高违法线索发现率。强化执法办案,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增强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同时,应紧扣时间节点,每期监测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及相关报表报送县局网监局。
联 系 人:张学超
联系电话:0557-5011610
电子邮箱:1223708552@qq.com
附件:监测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附件
XX 工作监测监管情况统计表
项 目 |
数 量 |
备 注 |
网上监测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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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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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法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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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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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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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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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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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违法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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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相关部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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